待普通客户处理, 一如老板的行事风格, 客气又不失礼貌。
叶艳华有些失望, 又明白对方的身份,知趣的没有多问。
等秘书离开, 房子里剩下叶艳华和保姆, 保姆与秘书见过面, 这会儿已经在忙活收拾,她去外面买回来一兜子菜,回来的时候, 叶艳华仍旧坐在沙发上没动,保姆心里头毛毛的。
“小姑娘,中午吃什么?”
叶艳华回过神,微微一笑:“阿姨,你不用这么客气, 我叫叶艳华,你喊我名字就行,至于吃的,我也不懂,你随便做吧。”
保姆是有职业道德的人,照顾个小姑娘轻松不说,报酬不菲,她三两下就琢磨出来适合骨折病人吃的饭,笑眯眯的报给叶艳华听。
“叶小姐,你觉得这样行吗?”
“好,谢谢。”
保姆去厨房忙活了,且不在意叶艳华是真客气还是假客气,反正她只做自己分内之事。
叶艳华这才慢慢去了房间里,房子崭新,各处装修都很用心,她从未住过这样好的房子,还是在这寸土寸金的京市。
卧室里有一面梳妆镜,叶艳华做下来轻轻舒一口气,如果真的军训一个多月,她的脸不知道会晒成什么样儿,来叶家的时候她已经将夏天晒出来的痕迹捂了一个冬天,现在她不能晒黑,只是没想到会伤的这么重。
也幸好只是骨折……
盛珩拜托路彦端照顾她,可路彦端竟然都没来看她一眼。
此时,路彦端应该还没有和叶芊芊在一起,而刚到京市的叶芊芊,有那么多人喜欢她。
……
叶芊芊接连打了两个喷嚏,眼神悲愤,跑在她身后不远处的敬驰则是在咬牙切齿,二十一公里的越野拉练!她们都灰头土脸的不成样子了!
“芊芊,咱们还能活着回学校吗?”
叶芊芊匀速呼吸,机械的向前跑:“大概是能的吧。”
她爸妈都曾是马拉松爱好者,叶芊芊跑过一次半马,喜欢跑步,这小一个月里体力也锻炼出来了,按说半马应该在承受范围内,不能这么狼狈。
可惜,他们今天是负重拉练。
敬驰呼哧呼哧喘粗气,向后面看了一眼,有气无力的喊:“小眼睛,你过来给我拍个照,我留着当遗照!”
被称作小眼睛的男生程信穹是三排的花美男,他自告奋勇给新生拍照的摄影师,他身后扛着自己打的背包,身前挂着个照相机,还得跟上队伍照相,不能摔不能掉队,苦的不是一点点。
出发前程信穹还给自己捯饬了下发型,这会儿已经狼狈的不成样子,但还是要坚定地问:“我眼睛哪里小了?”
“快点拍照!给我和芊芊拍,我怕待会儿就跟不上她了!”
程信穹拼着一口气跑到她们前面,打开相机对焦调整,拍完一张艰难的点点头,趁敬驰表情放松,偷偷拍了一张。
叶芊芊发现了,奇怪的看他一眼,程信穹连忙拱手求饶,还眨了眨那圆溜溜的大眼睛。
叶芊芊顿时明白,捋起来衣袖看看太阳:“敬驰,我先走了,待会儿更晒。”
敬驰一点不留恋的挥挥手:“你走吧,反正我跟不上你。”
叶芊芊向前而去,或超过一些人,或有人超过她,可越跑,她心里越平静,看向前方的眼神无比坚定。
中途到达一个补给站,叶芊芊跑过去把军用水壶灌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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