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论公不公平,只是西里斯对着他发脾气的时候,是不是忘记了莱姆斯今年只有二十岁。
他在高地自驾旅行三天,从格拉斯哥一路往北,穿过格lun科与格lun芬南,过威廉堡,最后折向东,从因弗内斯飞回lun敦。
拖了这么久,他还是回到了医院。手术还是不可避免地来了。
最后决定的手术方案与小唐克斯一样,扩大切除长了肿瘤的那截腿骨与肌rou,换成人工关节,胫骨再造。从此之后,他一生不能跑不能跳,不能剧烈运动,膝盖不能轻易弯曲。瘢痕倒是其次,只是人造关节二十年一换,此后他与残疾也没什么区别。
西里斯感叹,“我提出那么多方案,结果最后一个也没通过。”这他早已知道,西里斯为他的手术查找诸多案例,甚至与德国海德堡大学医院接洽,寻找新型假体材料。他自己的事情已经堆积成山,毕业论文没写完,还要先顾莱姆斯这条腿。
只是不截肢,已经是最好的结果。
他很害怕。
真的很害怕。
手术前的那天晚上,犹豫再三,还是给西里斯发了一封短信,“明天你上我的手术吗。”
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他远不相信西里斯爱他,更不觉得他在乎他的生死。
每天三四台手术,切除骨骼如砍瓜切菜,什么样子的病人没有见过,他这台手术算得了什么。
“想谈谈?”
“办公室。”
这身病号服挂在身上显得大了,松松垮垮,躺在病床上伸手一碰,可以摸到自己的肋骨。莱姆斯将袖子卷了数圈,才露出小臂,这样衣冠不整地在深夜的长廊上走。有时候他真的觉得,白大褂与病号服,根本是他们彼此的铠甲。
他靠坐在办公室破败转椅的其中一张里,手上无意识地按着键盘。大袖滑落下去,露出肤色灰败的手臂,这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手臂上血管的颜色都已经变成黑色,血脉纹路清晰可见,好像真是个身怀剧毒的人。
“明天给你打皮钉?”西里斯对着电脑,不知道在看的谁的病历,话语之间非常轻松,好像问的不过是明天预备吃什么。
“好。”
伤口太长,缝合不易。所谓皮钉,是病区里所有人惯用的缝合方式。长得就像一排银光闪闪的订书钉,等术后十四天起钉过后,留下的瘢痕似一条歪歪曲曲的蜈蚣。既然所有人都是这样缝合,他不知道西里斯为什么还要多问一句。
“腿露出来让我看一眼画的线咯。”
这说的是事先画的手术切线。
莱姆斯依言卷起病号服裤腿,露出右小腿上马克笔画的一道长线。他以为自己面对什么都不会惊讶,没想到西里斯的下一个动作还是惊着了他。那个黑色头发的漂亮年轻人单膝跪地,白大褂的衣角拂在地上,左手轻轻握住了他裸露在外的膝盖。不知道是不是心痛,还是舍不得,西里斯低着头,叫他看不清那张脸上的表情。可是他久久没有松手,远超过了查看切线真正需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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