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却无一人愿去搭理陆灼霜。
陆灼霜每日望眼欲穿地等啊等啊等,终于等来一个大爷。
大爷就是平日里最常见的那种白胡子老爷爷,他老当力壮,雄赳赳气昂昂地走来:“小伙子,替我砍个树。”
陆灼霜就这般等来了第一个活,她不过轻轻一挥手,整个山头的树都倒了。
大爷看得是目瞪口呆,直呼内行。
陆灼霜收下大爷递来的一文钱,不由轻叹:“今天真是有意义的一天呢。”
也不知那大爷背着陆灼霜说了她什么好话。
总之,自那日以后,陆灼霜生意暴涨。
她成了整条街最忙的人。
杀猪找她,小两口吵架闹合离找她,孩子不吃饭找她,真是……啥啥都找她。
陆灼霜觉得自己不能再这么忙下去,从“一文钱包办事”涨成了“十文钱包办事”。
任务难度也已升级,难度系数低于杀猪以下的活她统统不接。
众人纷纷摇着头离开。
杀一头猪还得四个壮汉哩,这年头还有啥比杀猪杀牛更重的活了?
陆灼霜就这般成功地失业了,只能回破虚峰继续瘫着。
可瘫着瘫着,她又突发奇想,或许……她该养些男宠来玩玩?
这种事可不好意思写信告诉伏铖小朋友,更不好开口去找掌门要,否则,他好端端一掌门还不得成拉皮条的老鸨。
陆灼霜说干就干。
她又支了个摊,拉上横幅,上书曰:收购美男。
还专门雇了只鹦鹉过去充当喇叭,不停地喊:“收购美男哩,包吃包住,□□看心情,月十金,主要职责就是逗主子开心。”
陆灼霜在这里一连摆了好几日的摊,理所当然的没有人敢来应聘。
金乌西坠,残阳似血染红了半边天。
无聊的日子又过去一日。
陆灼霜抬头看了眼被夕阳染红的天空,开始着手收摊。
远远地,走来一个身形修长的少年。
少年一袭红衣,似一簇流动的火焰,比天边的火烧云还要热烈。
陆灼霜手中动作一滞,心道:终于等来第一个小男宠了么?
少年越走越近,越走越近,陆灼霜渐渐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这少年,为何生得这般眼熟?
直至少年站在了她眼前,火红的衣摆如烈日般灼伤了她的眼。
陆灼霜才恍然发觉,少年竟是她家小徒弟。
五年说长不长,于修士而言,不过弹指一瞬间。
五年说短不短,可也足矣让一个稚童长成翩翩少年。
陆灼霜此刻的心情非同一般的微妙。
一会儿在想:十五岁的少年就已经这么高了吗?
一会儿又在叹:她养的孩子果真好看,竟能把一袭红衣穿出几许缥缈仙气。
可更多的,还是几许惆怅与怅然若失的感觉。
不知不觉间,竟已过了九年。
她甚至在想,若不是自己有一副不会老的躯壳,她的眼角大抵已爬上细纹,说不定鬓角都已生出第一缕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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