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然是故意而为之,可越是刻意,就越要表现得不经意。
他家师父不经吓,稍有动静,又该缩回了gui壳里。
师徒二人各怀心事。
所幸,这顿饭很快就结束了。
入了夜,湖两畔又是灯火通明,簪在陆灼霜发间的那只婆娑花也已舒展开花瓣,伏铖忍不住一直盯着看。
婆娑花只开百年,他还需想法子多送些别致的发钗,才有可能留住陆灼霜的心,让她日日都戴着他送的东西。
入夜后又是一群年轻修士的狂欢,吃饱喝足的陆灼霜却乏了,一心只想回房睡觉。
伏铖今日也没缠着她。
他今晚还需要去解决一件极为重要的事。
夜色渐浓,屋外喧哗声不绝。
伏铖便在这片喧嚣中缓缓拔出了剑。
剑身映着溶溶月色与那不断跳跃的烛光,反射出他的侧脸。
倏忽间,银白的剑刃之上浮现出一抹淡淡的血色。
沉寂许久的寂灭又扯着嗓子喊了起来:“你割破自己的手做什么?”
伏铖并未搭理它,又握剑在左手掌心处划下一道伤。
殷红的血渗透他指缝,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他已闭上眼,轻声默念着古老的咒语。
不过须臾,那些滴落在地的血如同活过来了一般,在地板上不断蠕动。
待地板上的血滴积攒到一定的量时,伏铖方才睁开眼,低呵一声:“去!”
那些蠕虫般在地上爬行的血滴顷刻间渗入地板,消失不见。
伏铖脑海中已徐徐铺展开一副画卷,血虫所经之处皆已映入他识海。
以血为引,搜寻同族人的这项技能,是极北之地那位无限接近纯血的下任“魔神”都不曾具备的,它开启的条件纯粹就是看运气。
运气好,则生来就会弄这玩意儿,运气不好,哪怕是放干了全身上下所有的血,都学不到半点皮毛。
伏铖恰恰好是这近千年来,唯一继承到这项天赋的伏家人。
很快,他就捕捉到了那两个族人的位置。
竟就在那片开满荻花的沼泽地。
伏铖勾了勾嘴角,随手擦拭掉残留在掌心的血迹。
他走得急切,不曾发觉,方才有个金光闪闪的男子正与自己擦肩而过。
那金光闪闪的男子不是漳阆又是谁?
身为一块合格的牛皮糖,漳阆才没这么好打发。
白日里他先是被陆灼霜吓退,后又被族中事务绊住脚,抽不出空来sao.扰陆灼霜,而今他已处理完要务,自是第一时间就跑来找陆灼霜。
岂知陆美人在香闺中酣睡如猪,门都快砸破了,也不见她醒来。
漳阆此人放荡归放荡,倒也做不出夜探陆灼霜香闺之事,无他,他还想多活几年。
爱上一个位高权重,且还打不赢的女人,就是这么麻烦。
漳阆在陆灼霜房外等了近半个时辰,终还是决定放弃。
又何曾料到,自己竟会在这种时候撞上杀气腾腾向外冲的伏铖。
※
伏铖抵达沼泽地已是半炷香之后的事。
为避免打草惊蛇,他不再御剑前行,顺着小道,专挑荻花茂盛的地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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