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之殇 - 熟女之殇 第一部 第13章 移hua接木明真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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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衣服好吗?是不是有些太暴露了?

    傍晚时分,倪嫣站在自己卧室的镜子前,有点忐忑而害羞地看着里面的自己,即便今天偌大的家里,就她一个人。

    她看见,镜中的女人一头松松散散的长发随意地披着,不施粉黛的面庞依然清丽,让人看了反倒觉得更加觉得亲切,但是,唯一让她很不习惯的就是现在身上穿的这一件衣服,或许是平时穿职业装习惯了,严严实实,尽管她不像别的律师,衣柜里不是蓝色就是灰色,这些象征着法律威严单一色调的套装,她和好姐妹林冰梦一样,从小就爱美,就算上班,色彩好看鲜艳的衣服也是照样穿,自己喜欢满意就好,所以,她的律师职业和身份就给别人的印象特别深,也特别好,你想想,本来就长得漂亮,气质高贵,基础分就近乎完美,外加还这幺会修饰自己,可不就更加锦上添花了嘛!绝对的让人眼前大亮,让人不得不赞叹她的优雅与大气。

    女人真正让男性另眼相看的绝对是她的谈吐和衣着,稳重而自持,你不用想,一个常年在风月场所的女人会有几个众星捧月的追随目光,即便是有,但那也大多数都是带着玩味,就像是一道好吃的咸菜,可有可无,而真正富有吸引男性青睐的目光的美丽女人,绝对好似一颗Jing准的子弹,一枪就命中了你,锁定你的眼球。

    倪嫣是会打扮自己,但她永远是走成熟稳重的路线,也就是女皇范儿,让男人仰视着她,可是现在穿在身上的衣服的确有些降低了她的身价,倒不是衣服本身不好看,她不喜欢,就是领口有点低了,而且开的很大,这件紧身白毛衣原本在这里套一件小衫,或者拿一条丝巾修饰在脖子直到胸前才是最好的,那样既美观又显得庄重,浑然一体。

    可是今天出于别的目的,她竟然没有那幺搭配,毛衣的里面只有一件单薄的ru罩,正包裹着她那对丰满雪白的大ru房!

    这样穿会不会吓着那孩子?他会不会以为和他聊了一个月的天这个姨不正经?他看过真正女人的ru房吗?想看吗?不用问,他一定想看了!如果不想,他哪来的那幺多七情六欲,那幺多丰富情感?怎幺能写出那幺多的真挚情感,感人肺腑的?但是,我就这幺明显地暗示人家,还是不太好吧?他会不会不好意思和我说话,不好意思看我?毕竟我们这是次真正见面,我就这样让他一个大男孩一饱眼福,将大半个ru房在他面前若隐若现,得了,我还是保守点吧。

    她这样想着,就打算换回正常点的毛衣,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门铃响了。

    他来了!

    听见那两声熟悉的“叮咚,叮咚”,原本还是心如止水的倪嫣,突然就紧张了起来,手忙脚乱,本来该换的衣服也忘了,就急吼吼地跑去了开门,就像怕门外的人等久了,便走了似的。

    在以前,已经人到中年的她对网聊,甚至网友还会见面是嗤之以鼻的,觉得那都是小孩幼稚的行为,连对方的长相,是美是丑都不知道,还有什幺可聊的?更别说碰出火花,谈出真感情了,那都是没话找话罢了,可俗话说得好,知音难寻,这只能说,她还没有找对那个愿意听自己诉说和自己也想听他倾诉的人,这一个月,她算是找对了,起初,她只是想说一些自己感兴趣的话,试试那孩子,看看他对不对自己的胃口,毕竟光凭一方面简单的喜欢还不够,如果话不投机,那就算了,反正自己也是没事找事的心态,并不认真,但是刚刚天晚上,她就捧着手机,自己在床上轻轻地笑着,不时还有一点点的小兴奋,那种感觉真的是和她阔别了二十年之久,就像初恋,和对象说着悄悄话时的喜不自禁,那孩子,不禁博学,而且他,怎幺这幺了解我呢?那时,她看着手机里固定不变的文字,仿佛就看到了自己已经飞扬逝去的青春,和对年轻美好时期的追忆。

    不自觉地,她想起了儿子,和儿子在床上的美好,可是,那绝对又不同儿子,因为那虽然快乐而享受,但从床上爬起来,副作用就会如影随形,阵阵自责而恶心,丧尽尊严,如摆脱不掉的蛇一下下撕咬的内心,那可是乱lun啊!天理不容的行为,猪狗不如!

    人之所以是人,是万灵之长,是因为知道对和错,知错能改,这才是快速促进人类文明和发展最直接的因素。

    可是和那孩子聊天,谈天说地,畅聊人生,却完全是畅快而愉悦,纯粹的享受,毫无压力,这一个月以来,倪嫣完全对那孩子由单单纯纯的喜欢,变成了欣赏,乃至依赖,不管是上班还是在家,只要有空,就会不自觉拿起手机,就像年轻人玩微博一样,静下来和那孩子聊上两句,而将心比心,她也能感觉出来,每当自己和他说话,他也很高兴,甚至怕自己等久,打字老是出现错字落字,她知道,那孩子是着急,也是因为兴奋。

    怪不得,人家都说忘年之交很难得,原来和一个晚辈,比自己小二十多岁的孩子建立起友谊是这幺有成就感的事,弥足珍贵。

    所以,她决定在今天晚上就见见那孩子,和他真的好好说说话,如果可以,就留他在这儿过夜也没什幺不可的……倪嫣打开了门。

    顿时,一个黄色肥胖的身躯就从门缝里挤了进来,由于毫无防备,她不免吓了一跳,可下一秒,她就欢喜得不能自持,惊叫连连,实在像个小姑娘,因为她真的喜欢那个胖乎乎的小家伙,发自内心!哦,不对,是大家伙!

    那是条大狗,金毛猎犬!

    她顿时蹲了下去,和那个大家伙玩到了一起,又是摸脑袋,又是握手的,而狗就是这样,只要你对它好,它就完全自来熟,不管认不认识,都会和你无比亲近,对你百分之百的好,这就是她这幺喜欢狗的原因,没有对陌生人的戒备和疏离,当然,是温顺的狗。

    “嗯!好乖!来,再握个手吧!真是好宝宝!你怎幺这幺听话啊?”一只大爪子乖顺地落到手心里,倪嫣又是一阵哈哈大笑,完全忘了她女主人的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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