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聚会带白月光不带受?!大爷的!”
……
诸如此类的往事,陆远有些记得,有些已经很模糊了。
回忆当时的情形,他自信有自己的理由,但并不重要了。
因为,他现在知道,即便说出来,再情有可原,对穆颂造成的伤害,是确确实实的。
而小说的后期,主角受的心智,也rou眼可见的成长,甚至,开始站在攻的角度,理解他的不易。
可读者,却显然不买账。
——“得了吧,别洗白了,这种攻还不分,留着过年吗?”
看着留言板上强烈要求BE的呼声,陆远突然有些绝望,追回穆颂的信心,也跌穿零点。
是啊,把他伤成这样,还想让他回心转意、和自己happyending,借用读者的一句评论,“简直天理不容”。
直到,他看到了作话里的小剧场。
“多年后,他和他,在异国他乡,蓦然重逢。
他说:哦,好巧。
他说:是么?天底下没有所谓的因缘凑巧,只有,事在人为。”
陆远一下子原地复活。
说真的,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把穆颂的话,当作前行的信念。
可这一天真的来了,他,甘之如饴。
多年之后,当穆颂听陆远说,自己被他的小说虐得哭了一整晚,捧着肚子,笑得在床上直打滚。
“活该!你哭了一整晚算什么?大爷我三百多万字,字字是血泪!”
陆远委委屈屈,可也不得不认,写下这一切时,穆颂,是真的很疼吧。
想到这里,陆远不禁把怀里的人搂得更紧,生怕再一个不小,又把他弄丢了。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当下的陆远,只能靠着虚无缥缈的网络,云火葬场追“妻”。
而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三天前,穆颂离开后的第三十一天。
一直用网页更新消息的穆颂,突然,用手机端发了条微博。
“糟糕,喝醉了,该不会被捡尸吧?!”
配图是张无比昏暗、又背景模糊嘈杂的照片。
没有人物,没有景观,只是模糊一团,但看得出,在一个湖边。
陆远第一时间看到了这条微博。
自从他注册了个小号,只关注了穆颂一个人,便把消息提醒打开,穆颂的丁点儿动态,全被他第一时间获取。
而当他看见这条消息,整个人都要炸了!
他在哪儿?和谁在一起?会不会有危险?!
立即发给助理,下了死命令,去查,越快越好,查不到,就滚蛋。
拿着那糊出水的照片,助理苦笑,却还是迫于这口生计,动用一切手段,终于找到了照片里的准确地点。
只不过,已是三天后了。
得知穆颂去了S市,陆远先是一愣,之后,心情颇为复杂。
原来,答案早就在眼前,只因他惯常地轻视,草草忽略了过去。
穆颂告诉过陆远,国内的城市里,自己最喜欢S市。
那是个不大不小的江南水乡,古典与现代相得益彰,很符合穆颂那一丝怀古悼今的情怀。
不过,最吸引穆颂的,还是那里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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