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时已到 -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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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初她在京师时听得此条例,便已觉不适,眼下亲眼见了,更意识到弊端过甚。

    这些一把年纪没能娶妻的男人,除却身有残疾者,便多半是些懒汉之流,或是品性恶劣,这样的货色养活自己都成问题,究竟何来的资格娶妻?

    还有那幅将人娶回来就能随意打杀的姿态——

    衡玉强压着内心翻涌的怒意,看着男人道:“你有句话说错了,她既已嫁给了你,便不再是贱籍之身,而是良民。”

    这就是朝廷所谓的大赦,依照规矩良贱不可通婚,此番大赦则给予了贱籍女子嫁给良人则可销去贱籍的恩典。

    可于眼前的女子而言,这当真是恩典吗?

    “就算她沾了老子的光成了良民又如何!”男人毫不畏惧地道:“难不成我打她两下,她还能去官府告我?”

    见围观者越来越多,十分享受这种关注的男人越发得意忘形,弯下身一把揪住女子的头发,强迫她抬起头来,问:“你有胆子去官府吗?妻告夫,那可是要坐牢的!”

    女子紧紧咬着牙流泪,看向衡玉的方向,轻轻摇了摇头。眼底有感激,更多的却是绝望。

    衡玉明白,这位娘子是让自己不要再多管此事之意,因为她很清楚自己逃不掉,甚至根本没敢想过其它。

    丈夫打妻子,旁人无法插手,妻不告则官不究。

    但妻告夫,即便属实,却也要徒两年。到头来可能丈夫只是挨上几板子,被打的妻子却反倒要坐牢。

    说白了便是——是,你丈夫打你是不对,你大可以去告他,但告了他,你自己需得坐牢。

    所以,什么被虐打可以状告丈夫根本是形同虚设,立下此条律法者是自相矛盾,不慎疏漏吗?

    不,立法者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他们比谁都要清醒而虚伪。

    但这于女子而言处处不公的荒谬条例,却是清清楚楚写在了大盛律上的,甚至没有任何空子可钻。

    “还是别管人家的家事了……”

    “夫妻间哪有不争执的?”

    “一个巴掌也拍不响,说不定是……”

    “就是,咱们又不清楚内情,就让人家夫妻自行回家解决吧。”

    “清官都难断家务事,小娘子还是别掺和了。”一名男子在衡玉身旁摇摇头说道。

    吉吉听得气愤难当:“分明你们才是和稀泥!不帮忙就算了还说风凉话!人都打成这样了,这叫哪门子的家事?”

    “臭娘们别在这儿给我丢人现眼了!走!”听着四下的声音,那男人仿佛更添了底气,一巴掌重重打在女人脸上。

    女人被打得鼻间流出鲜血,隐忍着颤颤起身,一只脚的鞋子不知丢在了何处,光裸的脚背上也有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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