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妮端着药悻悻的走到洛筠笙身边,将这碗药甩到木桌上,态度恶劣的看着坐在一旁的洛筠笙:“诺,喝吧”。
洛筠笙最近都是爱美起来,对着眼前的黄铜镜,提着煤油灯照亮,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着头,梳到呈现在眼前的头发出现反光为止,她还是自顾自的看着镜子:“春妮,你是越来越没有规矩了,给我送药的这几年,难道还不知道我在洛家以前是个大小姐”。
春妮冷哼了一身,双手抱胸:“那又如何,即便是大小姐,也是除了名,被提出族谱的大小姐”。
“喔?”洛筠笙转头看了过来,正色道:“那我这个大小姐要你这个仆人帮我捡东西,你捡是不捡”,说着就将手中的梳子扔到地上:“给我捡起来”。
洛筠笙的挑衅面对着春妮的恼火,眼神始终是波澜不惊,春妮被气的火冒三丈,一跺脚想着帮她捡回来之后就一把梳子甩她脸上,看她能得意几时。
于是蹲下了身,谁知道耳旁洛筠笙又来了一句:“仆人,就要有仆人的样,洛明渊让你盯着我喝药,若我不喝一天,他会发现。但是像你这样的丫鬟少了一个,那他这个大少爷反倒不会注意”。
话音刚落,一阵索命的疼痛在春妮脖子上袭来,她连忙抓着脖子上的那根让她喘不过气来的铁丝,挣扎了一会儿,手脚并寄,可是脖子上的铁丝好像黏在她脖子上似的,而且越勒越紧,她的脸也越来越红。
顺着铁丝的方向,向着春妮背后,洛筠笙正拿着铁丝两端死命的向后一勒,脸上丝毫看不出发狠的痕迹,仿佛这件事对她来说就像挑灯夜读一样很平常。
铁丝线在春妮脖子上闪了一下,光芒转瞬即逝。春妮的生命也随着这点光消失。她死去力气挣脱,慢慢的闭上双眼,知道冰冷了手脚洛筠笙才将她放开。
这铁丝极细,足以冲破脖子上的那层皮镶嵌进rou里,拖带一层血出来,那血不但将春妮的浑身染脏,就连洛筠笙手上,脸上 ,衣服上都有被血渍染上的痕迹。
程家白悻悻的从床底下钻了出来,他已经目睹了刚才这一切的全部过程,只是他看完失去了平常人应该有的惊恐,面无表情的走到洛筠笙面前,拿起袖子帮她擦了擦脸上的血渍。
洛小七摸了摸他的头,轻柔的对她说的:“她对阿姐不好,逼着阿姐喝不想喝的药,所以阿姐想杀了他,以后要是谁对咱们的家白也不好,阿姐也会用同样的方式杀了谁,家白明白吗”。
他不会哄孩子,也不会分阶段性的哄孩子,全当程家白是个四五岁的小孩一样来照料。
程家白被他哄得服服帖帖的,走到春妮的尸体旁边,将她推到隔壁柴房,那柴房里有一个柜子,几年下来都没人打开过,要把死体藏在那里是最好的。
于是春妮就这样,那根致他性命的铁丝卡在她脖子上,由着程家白将她永远的封在柴房的柜子里,那便是她葬身的棺材了。
程家白也不过十三四岁的小孩,却能冷这个脸,心丝毫没有波动的将洛筠笙杀人的痕迹给清除了,但唯一清除不了的,就是洛筠笙身上穿的这件沾满血渍的衣服。
洛筠笙继续一脸和蔼的摸了摸程家白的头:“在阿姐的衣柜里,帮我把那身没穿过的红衣服拿出来吧”。
程家白将圆滚滚的头点了点,跑到衣柜那边,真就拿出一件血红的衣袍过来给洛筠笙穿上,这衣服还是江沅得了她的尺寸去裁缝店给她做的,她说她现在喜欢红色,便给她做了一件红衣服,送了过来。
从此以后她穿上这身红衣服,算是再也不怕杀人弄脏衣服了。
她突然想抹点口红,又拿起江沅为她挑的一支涂在嘴上,这下倒真是唇红齿白,她启着红唇说道:“洛筠笙已经死了,不如就叫小七好了,洛小七也挺好”。
洛正廷这些年,和那田中私密合作的倒是愉快,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每次秘密去谈生意的时候,一双眼睛总是在不自觉的盯着他,不光是这样,最近就连仆人看他的眼神也有几分怪异,像是在对他憋笑。
他越处着越是迷惑,看着这群仆人对着自己,像是再看猴一样。也终于在一天他的困惑得以解决了。这天他正在看着这个月的收入输出账单时。
他夫人风风火火的闯进来,拿着一叠报纸,气愤的指着他说道:“洛正廷,我在这个家这些年为你生了三个儿子,而你对我做过什么,背着我去外面找狐狸Jing,居然找一个男狐狸回来,这男狐狸你还让他当咱们明哲的老师。你看看明哲现在被教成什么样了,傻里傻气的,好好一个天才就这么废了”。
洛正廷当头就没夫人这么稀里糊涂的骂,本想也还嘴,但是注意到他夫人手中的报纸,那块放着花边新闻的板面上,明显被人圈出一块。
他是不会看在报纸上看这种新闻的人,但是如今一瞧,上面足足写的都是关于他和江沅的艳史,他自问他和江沅这些年的感情,就像他和日本人合作一样瞒得彻底,怎么会突然呈现在大庭广众之下。
而他就像被扒了衣服在光天化日之下被众人看一样尴尬,他恼怒的要查清这背后到底是谁在搞鬼,可是查来查去,居然还有他和江沅床上的风雨,被硬刻成小黄书。他当时就气炸了,下令动用全部势力要把这些书给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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