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呢?”
“又不是写小说,腿断了还怎么可能活下来。”耀希的声音很轻, 是大恸之后筋疲力尽的淡漠, “我和小四找到医生的时候, 尸体都僵了。”
也不知道他叫什么、父母是谁, 因为下半身炸得血rou模糊, 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他们在郊外的野地里起了一个坟包, 就这样生不知死不知地葬掉了。
两人都陷入短暂的沉默, 不只是为一个不明不白的幼小生命,也是为前途未卜的中国。
那天傍晚的新街口,天空是染了淡淡绀色的青碧,黄昏的烧霞看起来像朝日的彩云,把地平线上的一栋一栋高楼映成浓艳的剪影,路灯还没有全亮, 淹没在余晖里, 微光不胜的样子。连同薄暮里绅士淑女的身影, 洇染成民国都市的摩登景象, 庸碌的摩登、但却是朴实认真的风情。
“不瞒你说, 刚才等你的时候,我还见到了中学的女同学, 跟她说了好一会儿的话。”
耀希托腮看向嵌花的玻璃窗, 提起手里的银匙, 搅冷掉的咖啡。
那位女朋友也是个名媛,已经嫁了第二次,两次婚姻都不如意, 自觉天底下是没有比自己更苦更委屈的人生了。一见耀希,她并不管女朋友的心情如何,眼泪好像断线珍珠,不幸也把睫毛膏冲成熊猫,一面敏捷地擦着熊猫眼、一面心酸地握住女朋友的手:“aurora!你怎么也来南京了?我的天我们还有相遇的一日!这真是上帝还眷顾我。”
李小姐:“……”
名媛:“天知道我这一刻是什么心情,如果不是见到你,我下一秒也许会去自杀!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坐你跟隔壁的那个,上学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过好莱坞的电影。”
“……annie?”
“对、对呀,annie,朱安妮——”朱安妮感动极了,抱着耀希泣道:“天呀,你还记得我呢!”
要说女校里最不缺什么,最不缺的就是自认林黛玉的女文青,看了几本国内国外的言情小说,就自觉已经饱读诗书,对人生透彻得一塌糊涂,因此从理论到实际地还要亲身践行。可惜姿容不够、才华又平平,因此并没有爱好自虐的男性前来担任她们爱情小说的男主角,朱安妮们只能在日记本里歌颂自己可歌可泣(虽然并不存在)的爱情。她们目下无尘、讨厌只知道化妆打扮的“庸脂俗粉”,因此就把真正卓尔不群的李小姐当做思想上的战友和伙伴——并且她又是百货大王的女儿。
簇拥在这位女王身边,连带自己都有些鸡犬升天的荣幸。
李小姐并不反感她们,毕竟能进女校的家庭,多少还算是比较开明进步,她给她们推荐读物、带她们去军医院做义工——现在想想看,她觉得自己当年可能是脑子被门夹了,居然天真地认为自己能身体力行地感化这群智障。
再次相遇,她穿着袖口毛掉的男装,女朋友倒是符合小说女主的标配,“清艳又哀怨底眼睛”、“素净底面庞上一点淡淡底胭脂”、“忧郁颜色底旗袍上若有若无底香气”。耀希怕求岳来了,到时候说不清,更怕这爱情病的女朋友再给自己也写一出叼毛烂戏,因此挠头道:“见到你真高兴,不过我约了朋友,待会还有事。”
“朋友不是还没来吗?”朱小姐倒是一肚子的倾诉欲,握了耀希的手哀婉道:“你约了男朋友?嗳,我告诉你,男人的心,我太懂了,他们全是逢场作戏的,可怜我们年华似锦的真心,都被无情的人生践踏!”
李小姐:“……”好想打她,怎么办。
朱安妮是一向你不说她就认为你默许,她学习林黛玉,在名流圈里孤标傲世,因此朋友稀少,憋了不知几年的抒情长诗是再也无法按捺,自己叫了一杯咖啡,把剧场强行切换民国意难忘。先说她第一个丈夫,喝酒赌钱,钟情于一个会写诗的暗娼,朱安妮愤愤道,我也会写诗,她只不过比我年轻漂亮,其实还没我有气质,男人都是不懂得知识女性的可贵!李小姐心道那你还跟这人渣生了三个孩子?你怎么非跟自己的肚子过不去。又说第二个丈夫,当时“痴狂地追求我,让我左右为难,我既要做一个节妇,可我又克制不了我的爱情”,这一段说了三杯咖啡还没说完,说得李小姐只想暴打金求岳,日了你祖宗,老娘在这里受折磨,你他妈还不快来救驾?!谁知眼看这段故事即将迈入“我离婚了勇敢地嫁给了他”,当然后面肯定还有一段“这男人也是王八蛋”的必要桥段,但朱女士决不会如此俗套,朱女士话锋一转:“其实在他之前,我还认识了一个很年轻的美男子,哎,他就是太幼稚、太天真,我真不忍心把自己这样的残花败柳,配他光明又纯洁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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