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蛰蛰可真是好看!
长眉凌厉微挑,琥珀色的眸子里若有秋水,鼻梁挺翘,下颌线清晰如刃,明明是锋锐到不敢直视的美貌,却偏偏因为眼尾一颗小痣,又添了几分妩媚,连周身威重的气势都给调和了一些。
许是感受到我虔诚炽热的目光,蛰蛰偏头看了我!
“吃你的吧,喝一口看我一眼,那我当下饭的呢?”她在关心我诶!哪怕语气有些无奈,但是她连和张乐世说话都不忘关心我,呜呜呜~我们蛰蛰真好!
张乐世说:“阿蛰连说话都不忘看褚将军一眼,当真是喜欢到心坎里啊…”
看吧!连张乐世都这么觉得!
蛰蛰笑着摇摇头,接回话题:“你说刘侍郎就是当年写那篇启的?真的吗,我是一点都没看出来,那启写得多好啊!但就刘侍郎那文采,我早先可没少听祭酒吐槽他——写的不怎么地,偏偏还总想把自己文章送国子监当教科书,拿他的文章教人,和拿毒肥料种地、毒nai喂孩子没区别,早晚荼毒后人。”
“真的真的,千真万确!你没看他脱颖而出,遣词真情实感,造句妙笔生花,一出世就夺得了那年京城文榜第一名!
家信上拜访的名单里也是有这人的,先前我还有些不解,如今倒是悟了。
我说:“什么叫含情脉脉,你这个用词会让我十分怀疑你是不是走了后门才毕业的。”
张乐世的脸有点绿……
绿什么啊?我又不是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
哎,不过不得不说,我们蛰蛰真是桌上最纯洁的——她仍捏着酒杯,脸是最后一个才绿哒!
我用干咳压过去这阵尴尬,蛰蛰一定是心疼我,随便找了一个话题打岔。
“我和阿兄说,把今年的常科日子,定在了冬至那天,这样离家近的仕子还可以回家过个年。”
冬至是容朝盛礼,百官都要去大殿朝拜,还要去圜丘祭祀,这样的日子再加上常科考试,大概会相当手忙脚乱,讲道理绝不是一个好时机。可——张乐世也知道,先皇后的生忌就在冬至。
“阿蛰你的意思我倒是懂,那陛下的态度是?”
“阿兄……没回绝,想来默认了。”
“但是冬至那天毕竟隆重,你可想好了由何人主持常科?这人选既不能一心二用,是参与冬至朝拜的关键人物,但身份又要撑得起能在冬至那日主持整个容朝的常科。”
“他们呈上来的名单我倒是看了,其中有一人我虽意外,但一想,倒确实是合适。”
“阿蛰既然说意外,想来并不是朝中经常能见到的。”
“可不是,刘侍郎举荐了霁王叔。”
“吴王?还别说,这老小子是有几分本事的,能想的起来吴王,王爷这几年虽然不大参与朝政,但他的身份,主持一场常科可是绰绰有余了。”
吴王……进京前我就被科普过他,先帝的弟弟之一,早些年也是为先皇后效力的。但这人最有名的,还是京城第一美男的名头,和与他亲叔叔缠绵悱恻的不lun虐恋……啧啧,茶楼戏院二十余年经久不衰的热门题材啊。
我说:“说起来前几天我在郊外骑马时,远远看见一个昳丽清皎的男人在溪边远眺,叁十如许的样子,身上的配饰正是一品亲王的,难道就是他?”
蛰蛰说:“你这般形容,应当不错,但霁王叔可不是叁十出头,他已经是不惑年纪了。”
真惊人啊!但想想阿娘,又觉得岁月不败美人这话极真。
张乐世说:“不这样怎么能这么多年还牢牢拿捏住齐王殿下,听说齐王殿下就快要从剑南道回来了,估计茶楼又有新题材了。”
我凭借着多年的写作经验说:“《王爷的白月光回来了》?”
张乐世一拍大腿:“你可真是取名天才!白月光…白月光,也真是恰如其分!”
我轻轻摇了摇头。
若我不晓得这故事,白月光听着或许很有意境,但在阿娘那里知道了开始,又在京城听闻了后续,却觉得这一段应该归到火葬场分类。
这故事真是极短就能概括:齐王遍游芳丛的时候就垂涎彼时的京城第一美男子,苦苦等候终于寻了个机会,把这朵花折在手。然而再美的花单是好看,赏久了也无趣,没过多久齐王就抛在脑后,倒是这美人念念不忘,后来找人出了主意,另作出一副新性格,重新吸引了齐王目光。齐王似是动了真心,然而美人受伤甚深,不信齐王会对新风貌下原本的自己动心,只敢像攥风筝线似的,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不让齐王远离,却又不肯让他接近。这风筝线,一攥就是十九年,比我还大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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