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出去,熟练的上屋顶,默默的看向正委屈扒拉望着她的宁方。
宁方捧着碗:“爹已经学会怎么烧水扫地了。”
琳琅:“……”
她爹很娇贵。
她凌乱了下,随即镇定下来,没事,她是小家碧玉,她还可以勤俭持家!话说,昨晚吃糖葫芦的原因,该不会是因为没人做饭吧?
第3章 故人相逢
爹爹娇贵,宁琳琅自觉的肩负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反正养家糊口也就那么回事,虽然跟她最初设想,比如被娇养下有点偏离,毕竟世事难料……
反正以前是抢地盘,养小弟,现在干活养爹爹,都是体力活,差不多,就是不好找那种让她显得娇娇弱弱的活……
她愁苦着。
于是,于霜华找了何旭昭,现任的京兆尹,当年受过宁琳琅祖父的提携之恩,也是难得还记着恩,至今对着宁家,是能帮衬的就帮衬,这也是为何于霜华一介女流能做捕快的原因,虽然是聘用形式的,但其权利职能与吃官粮的无异。
何旭昭一听,立马安排宁琳琅进了何府,给自己的夫人当贴身丫鬟,一不用卖身,二不用跟其她丫鬟一样住府里,贴身丫鬟的活又向来都是最轻的,给的工钱还跟死契的一样高。
人家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宁琳琅感动之余,乖乖遵守外界规矩,绝不持恩相挟,毕竟这路走不远的,更何况何夫人防她就跟防贼一样。
不过,换成其他人,大概也会不安,任谁都可能会怕家里多上几个吸血的。
于是,半年来,她学着如何将锋利的爪子收起来,如何将眼神收敛的温润如水,对着何夫人尽心尽力。总算使得何夫人从一开始的不情愿,警惕到后来的慢慢喜爱。
宁家总算生活彻底安定,就差她宁琳琅的婚姻大事,京中,跟她差不多的姑娘,孩子已经在路上跑了,而她,孩子她爹目前还没彻底着落……
对于婚事琳琅千挑万选了下,目前最满意的对象就是隔壁宰猪的大朱,以后可以每天有猪rou吃,虽然宁方千百个不愿意,然而,身为爹的他没有话语权……
就是……
“琳琅,我要去娶小翠去了……”
彼时,宁琳琅正提着最新鲜的大白菜在街上买菜,大朱抱着一大坨猪rou拦在她身前,圆滚滚的脑袋低垂着,像是没脸见人。
“你说……啥?”琳琅觉得自己幻听了下。
大朱皱了皱眉,这个“啥”字,小翠就是不会说的,一个字就将两人分出了云泥,小翠就是天上一团长得不错的云,琳琅就是地上一坨即使再好看,也是一坨坨泥巴。
“我喜欢上小翠了,所以要娶她。”声音立马有力了许多,像是终于给自己找了点抛弃人姑娘家的底气。
琳琅如遭雷劈。
“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大朱实诚的道:“上个月往豫亲王府送猪rou的时候认识的。”
现实是如此的沉重,琳琅被砸晕了,出口问着:“她在王府做什么……”
“她在王府厨房,她爹是厨房的管事!”说完,大朱愣了下,赶忙补着,铿锵有力的道,“我不是因为她的身份,是因为真的爱她。”
琳琅身形晃了晃,她怎么忘了,这世上除了门当户对,还有攀高枝?外面大千世界,她要学的东西果然很多!
算了,她挥了挥手,道:“没事,你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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