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文野] 分歧格 - 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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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中在两个人认识一百天的纪念日,全智贤打电话问男主:“你觉得一个女生什么时候最漂亮?”

    男主诚实地说:“脱光衣服的时候。”

    全智贤和蔼可亲地表示:“你在哪儿,我马上来找你?”

    察觉到危险的男主改口:“是弹钢琴的时候。”

    而一个男孩什么时候最英俊呢,女主的回答是他送玫瑰的时候。

    于是在全智贤所在的校风保守的女子大学,纪念日当天,男主用中餐的外卖铁皮箱夹带了一支玫瑰,献给了音乐会上表演《卡农》的全智贤。

    熟悉的钢琴曲在银幕上响起,我和狱寺是剧场里唯二的两个人。黑暗中一只蔫蔫的红玫瑰递给了我,我想问他卡刷不了是怎么向花店付钱的,又是什么时候找到时间的,我看见狱寺手上总是戴的骷髅银戒指不见了。

    我曾经收到过几十朵,几百朵的玫瑰,从来没有收到过一朵。可就是这一朵却占了上风。

    玫瑰在暗处散发幽暗的香气,我没有说话,狱寺也没有,仿佛全神贯注地看电影,递玫瑰是他左手的私自行为,与他本人无关,界限的分明划清,井水不犯河水。

    我很想问,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握住我颤抖的手呢?他的手安静地与我十指相扣。黑暗成了最好的遮羞布,也成了最好的告解室。他的一切坦率和心意都沉没在了里面。

    当天是6月26日,我记得很清楚。晚上我在日记本里怅然若失地写:我的青春在这一天结束了,我长达七百个日夜的钢琴恐惧症也是。我曾经心碎到一败涂地,看见钢琴会哭,看见雪会哭,看卓别林的默片喜剧会哭。一支玫瑰改变了战争的局势。

    汤姆·里德尔感动得不行。它说它不站任何横滨佬了,天降拿什么跟竹马拼。

    它现在变成银发控了。

    衬衫

    -

    乔布斯和一位不知名的fbi曾用行动表明,黑色高领毛衣是男人最好的医美。

    我买的十几件黑色防弹衬衫也是相同的道理,兼顾美观与实用,死神见了都得骂我影响kpi。刚巧第二天是毕业典礼的彩排,我认识的人几乎都要出席。我是对家的话,不安排几个狙击手给十代目助助兴,都算我的政治素养低了。

    我原本想将伴手礼交给管家统一派发。管家表示:“饱含心意的礼物还是亲手送出去比较好哦。”

    “你说实话吧,大伙儿都是熟人了。”

    “这不在我的工作范畴,您委托的话需要给小费。”

    我哪里来的钱嘛!毕业后我一直在啃老本。第一份工作是跟着俄国佬搞异能革命,为了人类福祉的事儿能谈钱吗?费佳包了我的吃住,其他福利是一分没有的。他委婉地表示如果跟他结婚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我说,我还可以再坚持一下。汤姆那天快被吓惨了,它说不管跟谁结婚,它都是我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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