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今天不用出门了吧?”
“出的,约好了。”程吉恢复一点笑意,“我喜欢在外面跑,总是坐办公室对身体不好,我还年轻,不想长胖。”
米娉接话:“你是说我胖吗?那我要不要买一些健身器材放在家里?”
程吉煞有介事点头:“买吧。”
米娉:“看来你真的觉得我胖了啊?既然你这么说,我就不犹豫了,今天下班你陪我去运动器材店选一台吧?选好了去我家看看黑白。周末你没去,我看它有点想你了。”
程吉犹豫一下,想到黑白,还是点头答应了。
黑白是米娉半年前领养的一只nai牛猫,程吉起的名字。黑白小时候喜欢黏人很可爱,长大了身材修长,看起来有点酷,但一张嘴就暴露了,叫声软软的。它身体大部分面积是干净的白,右眼上方有一块黑色,鼻子和嘴巴之间有一点黑,背部靠后位置是一片巴掌大小的黑色,尾巴纯黑。身体其他几处也有零星几点黑色,像是墨水不小心溅上去了。
米娉从店里订了一台折叠仰卧板和搭配小件,约在周二晚上送货上门,就和程吉一起回了家。米娉租的房子比程吉的离公司近一站路,面积有七十几平。黑白趴在飘窗窗台上的猫窝里,听到程吉的声音就站起来,跳下飘窗跑到程吉脚边,程吉蹲下来撸了把它的尾巴,笑着问:“想我了是吗?”
“喵!”
程吉对着猫比对着客户笑得还多。她又摸了摸黑白的脑袋:“陪你玩一会儿吧?今天想玩哪根棒棒?”
黑白咬住一根有粉色毛毛的逗猫棒,程吉坐在沙发上,举着棒子逗它,脸上的笑容没有落下来过。米娉现在倒是不怎么出声了,在一边看着。
顺便在米娉家吃了晚饭,九点多程吉才离开。一站路很快就到,出地铁站还要走一会儿,她打开客厅灯,虽然米娉家里有猫,但还是这里更让她安心。
深蓝色布面沙发背上搭着一块暗红色的装饰挂毯,她靠在那里看自己的手指尖。她喜欢那种柔软的触感和暖热的温度,但是她喜欢猫是在用手摸到一只猫以前。
也许因为不喜欢狗,才会去喜欢猫。因为一看到狗,不论什么品种她都发自内心地排斥,所以她对小动物的喜爱全部给了猫。
她的零钱包上有猫,桌子上有猫咪摆件,微博也关注了几个养猫的博主。即使知道米娉领养黑白有一点其他的目的,她还是给黑白起了名字,每周去看它。
不喜欢狗的原因?再也找不到合理的解释,没有其他原因,是那场为了侮辱她而被发明出来的名叫“吉娃娃”,由一个人发起,三个女生参与过,她出演七次的“游戏”。
第一次被当成小狗对待的时候,她七岁半,上小学二年级。一切的源头是程伊芙养的名贵小狗死掉了,说是她养,驯导、喂食、洗澡都是佣人做的,但程伊芙说那是她养的,谁也不能有异议。她想让小狗吃什么就会去喂,她认为小狗能吃小狗就应该吃掉。当那只小狗死掉的时候,它突然变成佣人养的狗,佣人被辞退,所有人都知道不是佣人的错。
程伊芙生气佣人养坏了她的小狗,也生气小狗自己死掉。她说:“我要养一只能自己吃饭,听得懂我说话,不会死掉的狗。”
程伊芙的妈妈甘玥笑着说:“哪里有这种狗?”
程伊芙说:“一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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