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对门那条街。”
……
那条街去年因为城区规划变成了工商局指定的夜市,虽说顶着夜市的名头,其实不管白天晚上人都很多,在旁边购物逛街的人都喜欢来这吃小吃,郑晴歌还因为这个发过两次火,人多了他们的安保就得加强;而谈生意也不能再来公司了,不然久而久之人们都会发现她这是个皮包公司;这些还都好说,至少有解决的办法,最让郑晴歌受不了的,是每天源源不断的酱料香气和油炸味道。
郑晴歌洁癖的程度大家都有目共睹,她本人也计划好了过两个月就搬公司,连地址都选好了,可是郑晴歌刚刚说什么?她要去夜市?
孟云有点担忧,“老大,你小=说=群=1=1==0=8=1=7=9=5=1=不会是想拆了夜市吧?那好歹也是工商局的地盘,虽然咱的挂名业务有房地产,可没有拆迁队啊。”
郑晴歌默了默,“长生在那里卖东西,她让我过去捧场。”
长生?
孟云回忆了一下,恍然道:“哦,是夏小姐啊。夏小姐在夜市卖东西?卖什么?”
“烤鱼。”
孟云:“……”
夏芙长得像个Jing灵,唇红齿白,脸还没巴掌大,给她安对翅膀,不用化妆就能演奇妙仙子,这样一个画里走出来的人物,居然要去卖烤鱼……
孟云想象了一下夏芙穿着围裙、蓬头垢面,左手举着一条死鱼,右手拿刷子往鱼身上抹油抹酱料的画面,突然觉得脑壳有点疼。
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夏芙一看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听说她都和老大同居了,想要什么老大不会给,卖烤鱼估计也是突发奇想,觉得好玩就去做了,这样做出来的烤鱼,一定很难吃= =
孟云看看安静如鸡的郑晴歌,觉得自己有必要为经验匮乏且完全不懂得怎么疼人的老大排忧解难,他建议道:“老大,要不我带几个弟兄过去,把夏小姐的烤鱼都买回来。”
省的夏芙连一条鱼都卖不出去,到时候惨遭打击。
郑晴歌听了他的建议,不知想到什么,她笑了一下,摇头道:“不用,你们太笨了,她肯定能看出来。”
……
说夏芙太聪明不好吗?为什么要用这么扎心的说法= =
还没到十点,郑晴歌就独自溜达了过去,彼时长生正认真的看着烤架上的秋刀鱼,不时给鱼翻面。
郑晴歌过去,打开铝合金的门,新奇的看了一会儿这个小隔间里的各种设备,然后才坐到长生身边,等了一会儿,长生就把烤好的鱼递给她了。
“小心烫,拿这里。”
长生的动作小心翼翼,她捏着竹签的尾巴,怕郑晴歌碰到上面发烫的部分,她干脆脱下另一只手的手套,抓起郑晴歌的手,让她捏着自己刚刚捏住的部分,两人手指相碰,郑晴歌垂着眼睛,一直乖乖任她动作,直到长生松开手,继续去翻剩下的鱼。
望着自己手中这条已经被烤成金黄色、散发着鲜香的秋刀鱼,郑晴歌顿了顿,然后低头、咬下一口。
外酥里嫩,脆脆的、咸咸的,腌制的时间不长,佐料的味道没有覆盖鱼本身的鲜美,反而相得益彰。
长生托着下巴,期待的看着她,“好吃吗?”
郑晴歌没说话,又咬了一口,然后才笑着点点头,真的很好吃,完全出乎她的意料,而且除了好吃以外,她觉得这个味道还有点熟悉,好像以前吃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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