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过去了。那种格格不入的感觉从未消失过。也许永远都不会消失了。也许一个人在十五岁之前住过什么样的地方,就会永远属于什么样的地方,之后搬到哪里都只是寄居,都只是暂住,都只是在别人的屋檐下假装自己也是这里的一份子。
门岗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可以进去了。那人五十多岁,姓什么她已经忘了,只记得他总是穿着那身深蓝色的制服,戴着那顶有些发旧的帽子,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皱纹,从眼角一路延伸到嘴角边上,像是一条干涸的河道。他认得她,叫她“黎先生家的女儿”——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是这样称呼她的,客气,热络,带着一种对大户人家的恭敬。她没有纠正他,她从来都不会去纠正任何人。“黎先生家的女儿”就“黎先生家的女儿”吧,反正也不是第一个这样叫她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外人看来这似乎就是事实。每一次她都只是点了点头,走了进去。
园区里的小路两边种着冬青和红叶石楠,修剪得整整齐齐,一棵一棵排列成行,像是一排站岗的士兵,又像是一群穿着制服的学生在等待检阅。母亲当年告诉过她,这种植物叫红叶石楠,春天的时候长出来的新叶子是红色的,红得发亮,衬在一片绿色中间,很好看。她那时候点点头说哦,然后就把这件事忘掉了,忘得干干净净,连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但是后来,每一次走过这条路,母亲当时说这句话时脸上的表情都会浮现在她眼前——那是一种带着讨好意味的表情,小心翼翼的,试探性的,仿佛在说:你看,这里什么都很好,这里比我们以前住的地方好多了,你应该喜欢这里,你应该把这里当成你的家。但她没有办法喜欢。喜欢不是一种可以被说服的情感,不是一种可以被道理征服的立场。她只是记住了那些植物的名字,仅此而已。红叶石楠。冬青。桂花。香樟。她可以叫出它们每一个的名字,但她无法对它们产生任何感情,就像她可以住在这栋房子里八年,却始终无法觉得这里是她的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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