臂,可是怎么也推不开,干脆抓住楼梯扶手不肯再往上走。任兆欣垂下视线看我,“怎么了?”
“你放开我。”
“不放。”
“我不要你管。”
“哼,有人倒是想管,怎么不让人上来?”
“关你什么事?”
任兆欣咬牙,“陈正希,你不死撑会死啊?”
“会。”
任兆欣被我的话噎住,用力捏了我的手腕,强迫我松手,另一手揽在我腰间,“别废话了,担心人家出来骂你。”我被她“胁迫”着往上走,脚下更加没了深浅,走得快了之后,头也越发的晕起来,直到停在家门口,她才把我松开,夺下我手里的钥匙开门,熟门熟路的开灯,找拖鞋。
我靠着家门口的楼梯扶手揉手腕骨,“任兆欣,你神经病啊。”
作者有话要说: 比起梅艳芳的原唱,更喜欢王若琳版本的,前面的一段吉他,非常的棒,很是偏爱,还比如那位香港女歌手的,还有她的,声线比苏打绿厚重了很多,虽是临场发挥,也很动听
似乎,我总是偏爱改编后的
☆、第 29 章
她把我拉进去,“废话真多,不头晕难过了?”反手关上门,踢踢脚下的拖鞋,“换鞋。”
我把脚上的鞋子蹬掉,丢下手里的东西,赤着脚朝里走,到了房门口,总觉得脚上不舒服,往墙上一倚,把袜子脱下来,顺手往墙角一丢,眼角瞄见任兆欣自由穿行在我家里,那一刻,给我的感觉很是微妙,像是这种画面早就应该出现一样,又觉得自己眼花缭乱的确喝得够多,脑袋不清,胡思乱想。
等我擦着头发从卫生间出来时,任兆欣正坐在餐桌边吃东西,桌上还有一只碗,筷子摆在一边。她看见我开了门就招呼,“过来。”
我瞄都没瞄那碗里盛的是什么,毛巾搭上椅子背,转身便想朝房间走,任兆欣从后面拉住我把我拽回过去,“听话。”
我低头看去,碗底堆着大概一筷子的面条,还一只剥了壳的鸡蛋。抬头看她,她抿了抿嘴巴,只看着我不说话,我抄起碗来,一股脑都倒进她的碗里,汤汁撒了一地,“我刷了牙了。”
“可以再刷一次的。”
她一直看着我,眼神期待,我拒绝不了,头疼起来,只好拖过她的碗,夺过她的筷子挑了两根面送进嘴里,“好了。”她笑着接过我手里的筷子,“嗯,刷牙去吧。”
我再晃悠着去卫生间,这样绕来转去,胃里的ye体就有些往上运动的趋势,可张开嘴巴却什么也吐不出来,倒了杯水进房间,脑袋昏昏沉沉,没几分钟就世事不知了。
模模糊糊间,怀抱里多了具柔软的身体,她的长发缠绕在我指尖,清亮的眼里,映着我的影子,唇角又是那个叫我魂不守舍的清浅笑靥,不止如此,我也可以拥抱、亲吻她。我知道,这些都是梦,只有在梦里,兆欣才会用那么深情的眼神看我,不,在我们那段幸福的过往里,也是如此。可我,失去她太久了,哪怕她在我眼前,我也不能这样放肆,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希望她能入梦来。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就算算上今次,也只是第二次梦见她而已,难道是我对她的思念还不够?我甚至希望就这样沉沦下去,永远在梦中,永远不要醒来。
我一遍又一遍的吻她,跟她说,我很想她,很想她。
床头左侧的闹钟恪尽职守,每天清晨准时提醒我到时间起床了,闭着眼睛把它关掉。一夜过来,头还是很沉,准备再多眯一会儿,反正时间还早的很——我的闹钟总是比正常起床时间要早半个小时。醒来之后,各种感官也慢慢醒过来,总是觉得哪里与平时不一样了,腰上多了点什么,后背上也温温软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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