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见秦卿熟练地把蛇拆皮拆骨,吃得香甜,不由得想起上次的羊汤事件。
“你真是什么都能吃。”
“野外生存,不一定能吃上饭。不过很多东西他们吃了都拉肚子,我吃却没事。”
秦卿面不改色心不跳。
“我不明白,你不是随军翻译官吗?按理说,不用到那些穷山恶水去吧?”
“我国友好支援第三世界国家,已经是老传统。我们除了负责维护和平之外,还需要走访各个部落,有时候是为了交流,有时候是为了另外的目的。这些部落不一定是文明社会,有些甚至才刚刚学会用火来煮熟食物。不过你说的也没错,我大可以选择呆在城里,跟那些外交官吹牛打屁开玩笑,也可以过得很愉快。我妈没想到我会到这些地方去的,不过我想着,既然哥们都去了我不去,就没意思了。也就跟着去了。”
有个词怎么说来着,穆晓云想,自讨苦吃——
不过就是这样,她愈发觉得秦卿可爱起来。
不是孙景炀那种富二代,锦衣玉食不知道人间疾苦,更不知道人间温情,想要就要像个大孩子;不是欧凯那种官二代,甚至连基本的责任心和担当感都没有,只会啃老;因为是个男人,因为是在战场上,因为有兄弟,所以连家里的庇护都置之不理,冲到第一线去。
“人就是得有这么点神。”
她喃喃自语着,把一个鸟蛋塞进嘴巴里,随即皱眉。
“好腥——”
“先吃着填填肚子,等会我找找有没有野果。我们沿着溪水往下走,应该就能下山了。山下就有路,这儿离都江堰不远。”
恢复了神智和体能的秦卿,简直就是活生生的贝爷降临。
一边规划着路线,一边镇定自若。他昏迷之后那种恐惧的感觉,现在已经消失无踪,穆晓云活动四肢,觉得充满了信心。
于是二人踩灭了篝火,就准备出发。
“你的伤口还好吧?要不要我扶着你。”
秦卿摇摇头示意不用,他已经折了一长长的树枝作为拐杖,一边在草丛中乱打一边前进,笑道:“你还真下得去手啊,就这样燎下来。也不怕痛死我。”
“痛死活该,忽然在水里昏过去,我都快被你吓死了。”
尽管山路崎岖不平,但毕竟现在天亮了,雨停了,人也没事。烤干了衣服,吃饱了肚子,二人心情都很放松,相互开起了玩笑。他们都是受过训练的人,虽然穆晓云平生从来不曾遇到过如此险境,秦卿也脱离非洲战场很久了,现在都狼狈不堪,但这种程度的穿越山林倒也不成问题。
心意互通的两人,相互依偎着,慢慢自山林中跋涉而去。
……
帝都。
袁丽的住处。
穿着月白旗袍的袁丽正品尝着新出的好茶,眼前另一个中年妇人却神情焦灼地在她跟前转来转去,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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