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这样的生活过久了就真的很没趣,我不想一辈子都这样。
会玩音乐纯粹是想要反叛一下,告诉家里的人我们靠著自己都能有成功的一天。但,成功来得太快太猛了,我根本就没能享受到艰辛的过程。
於是我转而向别的方向发展。
我喜欢去找上富有的女人,因为她们最难搞上手。她们常常都挂著骄傲的面具,而我,就爱那种把它们撕毁的过程。
说我人尽可「妇」吗?感谢你的赞赏。
反正关上灯跟谁睡都还不是一样,男人就是那样的。而我只不过是希望能找一个证明自己的方法。
哈,说太多的废话了,继续说说波斯猫。
我以前曾经饲养过一只,那种常常被人漠视的感觉会让人生气但也让我想要征服。後来,有一天因为我大意而让它逃走了。
之後我就不再养宠物,因为我不喜欢被人背叛的感觉。
但弦仁,是一个拥有像波斯猫似的性格的少年,单是这一点我就想要得到他了。什麽?哼,他跟我是同性别的又有什麽问题?我就是喜欢走与别人不同的路。
後来,在那一天的宴会我又遇到他了,第一次与他单独相处。我稍露出一副沧桑的样子,他便心软了,果然是只外刚内柔的猫咪。
第一步算是成功了,但他还不相信我。可是我已等不及了,想要征服一个人的心当然不是什麽先要征服他的胃,那是女生才相信的垃圾。
最好的方法是在床上。
尤其是对付这种高傲的人,在床上凌辱他时,他会流露出一种不屈的眼神,边反抗著对方还要边死命的控制已背叛了他的思想的身体。
我现在就想要他。
於是我跟他打赌了,内容是我们两个乐团的单曲销售量。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口气超冲的就答应了,而当他知道我想要的是他时,他当时的表情,现在想起还是会不由得微笑。
高傲的波斯猫,你会是我的。
我是那麽自信的想著,但一个人却打破了我的冷静。
Oasis,那个贝斯手,弦仁管叫他作晴风的家伙。原来波斯猫早就有自己认定的主人了,那个我瞧不起懦弱的人,他凭什麽得到他?
所以我比他早一步安抚了弦仁的心,说出那一句聂晴风没种说出来的话。
哼,一天还没有人替猫儿挂上名牌,一天我还是有机会的,不是吗?
这一次我会很小心的看护好我的宠物,不会让它有机会逃走,我要它身心都属於我的。我想,我这种强烈的占有欲,可以称为喜欢了吧?
唉,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二十岁才有了人生的第一次初恋吗?
-第七十二章-
<洪雨恩>
“雨恩~起床咯~”
谁啊…没看到我还在睡啊?
“你再不起来我就要对你上下其手喔。”
我听到这句话,已认出那扰人清梦的家伙是谁了。毕竟,有种这样做的人可不多。我张开了眼,果然不出我意料之外,狐狸他正跨在我身上,低头在我耳边吹著气。
糟了,男人早晨的时候果然最容易受到引诱。
“你不快点走开的话我就让你今天都下不了床。”我心里暗叹,口中却冷冷的道。
他抬高了头,舔了舔嘴唇道:“我会怕吗?”
妈的,这家伙是故意的!不然你该怎解释他为什麽会只穿著睡袍,露出半个雪白的肩膀,还有用著那光洁的大腿夹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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