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下场是你害的吗?要不是你当时冷静,看得清楚,这会儿连你也他妈的早完蛋了!她没害死你都不错了,烧高香吧,还有脸恨你呢,我呸!”
那女人真的太可怕了。
就为了报复,她可以在对自己明显不利的情况下隐瞒消息,毅然选择生下他们的女儿,然后将她丢到孤儿院!直到死前才示威一样告诉崇义。
接手崇义的时候,这对曾经轰动一时的第一情侣已经分手,庞冲并未跟江敏实际接触过,可仅仅从当初留下来的视频和录像就可以推断,这是个性格倔强、要强,又很容易冲动的女人。
崇义也承认,江敏那太过强势的个性也是促使他们分手的一大原因,而之后她即便在美国落魄至极也不肯回国东山再起,也是具体体现。
他的人已经顺藤摸瓜的找到了当初江敏将孩子丢去的那家孤儿院,但很不幸的是,那个孩子很快就被人领养了。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崇义不表明自己的身份,或是直接请求法律援助,那么孤儿院有权将领养人的个人信息保密。
但假如崇义真的公开了身份,就相当于往自己身上绑了不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被人拿去利用,成为转头攻击他的武器!
庞冲想了下,说:“为今之计,只能将当年的事情原委有选择的向公众说明,然后引导舆论,将你个人完全打造成一个受害者的角色,隔绝一切负面因素。”
不过这么一来,江敏必然被黑的体无完肤,被无数人唾骂。
虎毒不食子,她这种毫无理由利用亲生女儿报复曾经恋人的举动,绝对会触到很多人的底线。
但华国有个要命的习俗:死者为大!
不管之前江敏如何过分,甚至是病态的扭曲,她已经死了!而崇义还活着,风光无限,一旦事情曝光,那些一直以来都虎视眈眈,试图找借口弄死他却无从下手的人怎么可能放过这大好的机会!
甚至也许还会有人这么想:
你们既然相爱,为什么不能一起面对?哪怕就是分手了,她在外面过得好不好,有没有怀孕,难道你就真的一点儿不知道?十多年来,连一个电话都没有,一句关心的话都没有,哪怕有一万个理由,只怕你这个男人也是狼心狗肺!
崇义沉默半晌,再次开口就已经重新恢复了一贯的平静。
“我同意。”
哪怕之前他心里还残存着一丝对于初恋美好的怀念和记忆,可在得知江敏将一个无辜的生命当作报复时,一切也都随之烟消云散了。
十八年,整整十八年!
她分明有无数的机会对自己下手,却一直隐忍至今,直到死去的前一刻才给自己发送邮件……
整整十八年,崇义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如今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不,没有亲生父母的陪伴,她过得怎么会好!
见崇义并没想着给初恋留脸,庞冲好歹感到了一丝安慰,不过旋即就提出另一个很现实的隐患:
“崇义,我最后提醒你一次,你现在进行的事情很危险,现在后悔的话,还来得及。”
别说什么血浓于水,亲生骨rou反目成仇的事情难道还少吗?那个孩子从出生之日起就没感受过来自父母的关爱,且不说她被收养之后过得如何,一旦她知道了事情真相,会不会迁怒,将崇义原本安静的生活和大好的前途搅得一团糟?
退一万步说,就算那个孩子接受了这个父亲,可她都十八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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