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这回他没有在灯火阑珊处,因为人家换装备了。
天气越发温暖,爱美的何小曼已经穿上了长长的裙子。上身的薄荷绿褛空毛衣是王秀珍根据何小曼的设计织的,宽宽的袖子,宽宽的身子,一字领。袖子从肩部柔柔地垂下,盖住了半只手掌,何小曼将宽毛衣的下摆前端,塞了一点点进裙子腰身,又柔美又潇洒。
手上拎的米色布包上,挂着一只薄荷绿的毛线球,这是织毛衣的时候多下的,她拿过来,三下五除二就用勾针勾了个鸡蛋大小的毛线球,当装饰品挂在了手提包上。
就这样从科技大楼的旋转楼梯上款款而下,不知道吸引了多少下课同学的目光。有男生边看边回头,“咚”的一声,就撞在了旁边柱子上,惹起一阵哄笑。
楼下,望着如此出众的何小曼,丁砚只觉得这个古城的一切钟灵毓秀怕是都被何小曼一人“掠夺”了去。
她像是从远古而来,又像是由未来奔袭。哪怕是在夜色里,那脸上洋溢的微笑也可穿透夜色,击中丁砚的心灵。
若是让何小曼摸着良心说话,她必须承认,从旋转楼梯款款而下的第一秒钟起,她的眼光就在楼下寻找丁砚。
直觉告诉她,丁砚会来,一定会来。
果然,他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就那样在路灯下,扬首望着她。
不过,这次多了样道具。他没有斜倚在路灯上耍酷,他靠在一辆自行车上,一只手还搭着自行车龙头,好在,道具不同,那帅酷的劲儿却有增无减。
“第一次看你骑自行车啊!”何小曼打招呼的方式也很特别。
再一次,那车子是崭新的,甚至轮胎上还没有沾上多少灰尘。何小曼的心脏陡然猛跳起来,这车子正是她梦寐以求的——飞鸽,24吋,而且是女式的!
这也太巧了!以何小曼的聪明与通透,立刻就警觉起来。本来还想夸自行车漂亮,眼下也立刻按住了念头,绝不主动询问。
丁砚却没有多解释,往车座上一坐:“上来吧,吃猪脚面去。”
何小曼暗暗一叹,有心拒绝,可是,却又口不由心。鬼使神差地就坐到了后座。
女式的飞鸽车,与何立华的横杠大二八不同,后座很矮,座位却很高,而且龙头是呈反向的“几”字型,两个把手高高挑起,女孩子骑这车,说不出的优雅和亭亭玉立。
何小曼往这后座一坐,别的感受还来不及有,首先感觉到的就是——丁砚一下子比自己高了不少。
不得不说,丁砚骑车的水平是——真烂啊!看得出他并没有多少骑自行车的经验,再加上带着何小曼,摇摇摆摆,晃得何小曼脸色发白。
死死地抓住后座前的两个杆子,何小曼大叫:“你是不是不会骑车啊!”
丁砚哪肯承认,一承认,何小曼跳下来不让他带了怎么办?嘴硬道:“没有啊,我会骑,我在学校一直骑呢。”
“那怎么晃成这样,啊——”吓归吓,何小曼还是给面子的,没有立刻跳下车。
“我……我没带过人!”
何小曼也来不及去想他的意思是不是没带过女生。“你慢点,慢点,让我下来吧!”何小曼只等着丁砚减速,她就打算跳下车保命。
猪脚面再好吃,也不值得拿命去换啊!
哪知丁砚一听她这么说,脚下用力一蹬,骑得更快了。
“啊——太晃啦——停下!”何小曼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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