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大部分学生仅仅是能把字写端正而已,可是沈灵的字却已有了笔锋,非常让人惊艳。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沈灵是从小练字的。但其实,他的养父养母从未给他启过蒙。在前几个月,当沈真帮沈灵预习功课时,正是沈灵第一次拿笔写字。
也是因为沈灵的字好看,莫老师就让沈灵分担了出黑板报的任务。
虽然师生只相处了几周,但莫老师已经把班上大部分孩子的性格摸清楚了。在她看来,沈灵这孩子有些“独”。他很早熟,且因为这份早熟在班级中格格不入。所以,莫老师一直在尽力培养沈灵的集体荣誉感。她抓住一切机会想要让沈灵真正参与到这个班级中来,让沈灵出黑板报也是为了这个。
沈灵并不知道莫老师内心的担忧。他之所以答应莫老师的提议,是因为他觉得莫老师是个好人。
没错,当其他孩子都抢着为班主任做事时——低年级的孩子多有这种心态,他们特别喜欢被老师看重——沈灵却一点都不稀罕这种表现的机会。他愿意听莫老师的话,并非是为着老师的权威,仅仅是因为他觉得莫老师需要帮助,于是他提供了帮助。(沈灵:呵呵,我才不是那种幼稚的小鬼头。)
不装逼地说,莫老师应该要觉得荣幸才对。
沈灵个子不高,还够不到黑板上方。他一脸严肃地踩在一张桌子上,捏着粉笔,认认真真地抄着文章。莫老师就抱着胳膊站在一边看着。她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沈灵,你的字写得真好看!”
“好看么?”沈灵扶着莫老师的胳膊,从桌子上跳下来。他退后几步,仔细研究自己写的字。
这一刻的沈灵看上去就像是一位鉴赏能力非常高的书法大师。
几秒种后,沈灵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声音中透着一股子无奈:“这是我第一次用粉笔写字,还不太适应。”言下之意便是他对自己写在黑板上的字非常不满意。他觉得这些字并没有写好。
莫老师笑着说:“可老师觉得这些字已经写得非常棒了呀!”对于七岁的孩子来说是极好的了。
沈灵有些轻微的完美主义,当然,这种完美主义是可以被克服的。比如说现在,沈灵想着他早点抄完就能早点回家,早点回家就能早点见到哥哥,于是他虽然不满意自己写的字,但见莫老师似乎没有让他重抄的意思,便又爬回桌子上,接着刚刚抄到的地方继续往下写。对于这种不完美,他忍了!
很快,一篇文章就抄好了。
“老师,这边的空白需要抄另一篇文章吗?”沈灵问。
“这里你明天抄吧,就这么一点了,很快的。今天就先这样,咱们收工回家。”莫老师笑着说,“这已经比平时晚了,你的小伙伴们都已经走了吧?还有人陪你一起回家吗?不如老师送你?”
沈灵摇摇头说:“谢谢老师,不过我哥哥会来接我的。”
听沈灵说起了沈真,莫老师便想到唐老师之前和她说过的话,一时间她的心情非常复杂。
沈灵把桌子推回原处,又拿抹布把桌子上的脚印擦了。他把粉笔、黑板擦放回讲台上。等莫老师检查完门窗,沈灵已经背着书包正打算走了。沈灵四十五度鞠躬说:“老师,我回家了,再见。”
莫老师回了一句“明天见”,“见”这一字刚刚出了口,沈灵就迫不及待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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