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愿意了?
当他与林朗之间有了周铭迪,一切都变得异常复杂。
可是如果他与林朗之间没有周铭迪,两人可能依旧是同住一个屋檐下却形同陌路的“表兄弟”吧!
跟着林朗出门时郑辛才发现,原来他和林朗住在了秦皇岛市里的一家宾馆里。
林朗在前台给周铭迪打电话。
这次来北戴河玩,周铭迪为了方便联系,特意带着手机。
郑辛听到电话里传来周铭迪焦急的声音:“死林朗,你和你表弟去哪了?怎么一晚上都没回来?”
林朗用他一贯懒洋洋的语气道:“在秦皇岛市里呢,我有一个亲戚在这边,就领着郑辛过来了。”
“你也不知道告诉我一声,无声无息地就走!”
“我想告诉你来着,可你跟贺佳妮不是忙着在车里干活呢吗!”
“滚蛋!赶紧回来吧!这都下午了,我还想跟你们游泳去呢。”
“今儿晚上先不回去,在我亲戚家再住一天,明儿再回。”
林朗说谎都不带打草稿的。
挂断电话,郑辛警惕地看着林朗,“你想去哪?为什么不回去?”
“这么快就想回去看周铭迪和贺佳妮恩恩爱爱了?”林朗嗤道。
郑辛皱了皱眉,垂头不语,林朗总是这样,每一句话都专拣他的致命伤戳。
林朗又道:“再说,瞧瞧你那样子,能回去吗?”依然是不耐烦的语气。
郑辛往宾馆柜台前的镜子里看了看,自己脸色很不好,眼睛下挂着两个大大的眼袋,白眼球布满红血丝,短袖上衣露出的胳膊上满是青色痕迹,短裤下的两条腿上也一样,就像跟人打了一场架似的。
不过,刚才跟林朗撕扯的那架势比起打架有过之而无不及。
林朗带着郑辛去秦皇岛市里逛了一圈,在比较繁华的商业区里给郑辛买了两件衣服,长袖上衣和长裤。
郑辛换上衣服后,总算把身上的伤痕遮住了。
从试衣间出来时,林朗站在柜台前笑yinyin地看着他,看得郑辛有点发毛。
“你、你笑什么?”
“郑辛,其实你好好打扮打扮,也人模狗样的!”
“……”我又不是女孩子,打扮什么!
郑辛撇撇嘴没说话,却偷眼往镜子里看,果然人靠衣装,他的眼睛一亮。
以往郑辛总是穿林朗的旧衣服,本来就是两三年前的旧衣服,再加上郑辛比林朗矮了不少,所以那些衣服郑辛穿着就跟借来的似的。
第一次穿上这么合体的衣服,郑辛不得不承认,这样的自己看起来好看多了。白色长袖T恤和蓝色牛仔长裤,让他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又加上清秀的面孔,怎么看怎么像个乖乖的中学生。
可谁又能想到这乖乖中学生的衣服下面掩盖的是满身伤痕和激/情后的印记?
买完衣服,俩人又去吃饭。
林朗说要吃肯德基,郑辛没吃过,就跟在林朗身后,东看看西看看。
看着林朗熟练地排队、点餐,郑辛突然想起小时候在外婆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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