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杀人</h1>
沈浪正看着她出了神,思维好不容易到位,就见着小姑娘抿起唇往后退了一步。
他弯起嘴角:“你好?”
宛宛:“……”
沈浪一贯作风很是落拓,他一身洗的发白的袍服,浑身上下也没有少年人闯江湖的锐意光鲜。
宛宛平静无波地看他一眼,心里觉得这个少年人不像她见过的江湖人,反而有种中庸温和的气质。什么周遭事物也不能干扰他,他就是平平静静地做他要做的事。
沈浪微微一笑,道:“我不是和他一伙的,是来杀他的人。”
他想起中午喝酒被老板娘送的炒板栗,掏出了袖子暗袋中的油纸包:“我觉得你在这种状况下应该吃不下什么,要不要吃点这个。”
宛宛接过他给的油纸包,也没打开,她摩挲了一下封皮,道:“你是来杀赖秋煌的人?他犯了你什么事?是不是有像我一样的姑娘栽在这jian贼手里了?”
沈浪实话实说,他觉得这事说的实实在在这种状况下是应该的处理办法。
“我接了义庄的悬赏,赖秋煌的人头值钱。”
一般人不会这样直接地说话,他们说话总会润色许多。
而一般人这样听只觉得这人是为了悬赏金杀的人,觉得此人利益至上而没有正义义气。
但这话又透出一种极端的自信,好似说出话的人能够无视一切其他人的看法,蔑视旁人的视线加诸在他身上的影响。
宛宛自然不会是一般人,她自然地把插入赖秋煌胸口的刀拔了出来,然后把刀上的血迹在其衣服上揩了揩,又递给沈浪。
“你帮我把他的头割下来。”她很自然地对沈浪道。
在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放弃攻略沈浪了。她不觉得一个男人会爱上一个面不改色杀人的女孩,哪怕这个女孩美得令人目眩神迷。
唐宛宛在她那个世界的时候就觉得,男人因为皮相被女人吸引,爱上的分明是记忆中被捏造出来的你,这样的爱是欺诈,是虚伪,是会因为时间或审美而变质的。
所以她从来不觉得这东西有意义,还不如让自己过得好来的有意义。
被人看见手刃jian贼并弄得满地鲜血的宛宛无所畏惧。
由于抽出刀后,赖秋煌的尸体又开始涌出血ye,蜿蜿蜒蜒,快要漫到她绣鞋边了,她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那死不瞑目的尸身,走开几步。
沈浪依然站在她身侧不动声色且一动不动,仿佛脚底生了根。
她漫不经心地忽然开口,道:“你认识我?”
沈浪确实认识唐宛宛。
他是个对周遭环境不怎么在意的人,喝什么酒,穿什么衣,他是不在乎的,像他这样的人,一见面就体贴关照一个陌生不相熟地姑娘吃没吃饭,这是不正常的。
他没有变现的那般被宛宛的魅力所吸引。见识过如云佳丽,还有一个死缠烂打却也刁蛮可爱的朱七七,自己又不是会因美色动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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