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仲连忙摆摆手:“人家母子给你的心意,我就不必了。差不多到时辰,我也该回衙门去了,夫人再会啊。”
沈清不拦他,拜别之后,见着地上的大石块干净便坐下来,又看向玄深。
“怎么不说话?”
玄深也面对着他坐了下来,摇了摇了头。他只是想起了自己也曾有过一段饥寒交迫的生活。
玄深对从前的事,已经记不起来,他大概还有点印象的是,落入水中,后来被一条渡船的人救起,之后他带着小宝,一路走到了这青州。
他没有记忆,但青州却让他感到熟悉,冥冥中,他也不知怎么就走到了这里。
仿佛被神明指引一般。
第27章
金铺屈曲贝阙珠宫的大殿上, 一身洒线绣龙袍的长庆帝正托着下巴,意味兴然地看着阶前, 跪在地上的两位尚书。阶前挂着厚重的金色帷幕,一身白衣的道袍打扮的男人隐在帷幕之内。
“都平身吧。”长庆帝从龙椅上站起来,慢条斯理地走下大殿,走到那两位尚书面前,两位尚书还跪着没敢起身。
尚书的身边是两个与满室金碧辉煌毫不和谐的两个竹筐, 竹筐上盖着红绸布, 长庆帝指了指红绸布,殿上伺候的太监立刻就站出来,揭开红布, 露出所乘之物。
一筐是金灿灿的玉米, 另一筐是沾着泥土的番薯。长庆帝的眉毛挑了挑,眉角露出几分不易察觉的不屑。
“这就是青州知府献上来的东西吗?”
户部尚书起身, 低着头恭敬地答道:“回皇上,是的。”
“呵呵。青州知府是叫杜仲吧,他倒是有心了。”长庆帝的双指捻了一粒玉米, 夹起来放在眼前端详了一下,“这东西挺新奇的,叫什么名儿?”
“回皇上,据青州知府所言,此为玉米。”
“玉米?”他手一松,指上的玉米粒又落回了筐子里,“黄玉小米, 名字倒有趣。”
“启禀皇上,此物可做作一日三餐主食,而且耐旱高产,极适合在北方种植。若是能够大面积种植,产量必定可极为可观,为我陈朝福分,是吾皇福气。”户部尚书凯凯而谈,他与杜仲是同乡,此时适时为杜仲美言,“可见青州杜知府确实忠心耿耿、心在魏阙。皇上天纵高才,雄才大略,为我辈楷模,天下无人不心向往之,愿为皇上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行了,行了,朕知道你们的心意了。”这个户部尚书,成天就想着拍马屁,不过他听了倒是喜欢,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别整天拿小事儿烦他就行。
“还有这黑乎乎的玩意儿又是个啥?”长庆帝这次连碰都不愿意碰一下,指了指筐里的番薯。
“启禀陛下,这是地瓜,又叫番薯。”
“番薯?番邦来的?”长庆帝笑,“这黑乎乎竟是番邦物,你说,你这杜……杜什么从哪里弄来这些洋玩意儿。”
“这……臣也不知。”
“哦,你也不知?”
户部尚书作揖,解释道:“不过,据微臣所知,似乎是陆将军夫人得来的,只是具体的情况,微臣也不清楚。”
“陆将军夫人。”长庆帝顿住,转过身盯着户部尚书,吓得户部尚书连忙低头。
“陆将军夫人是我当初赐婚给陆将军的翰林院大学士沈先奉之子吗?”长庆帝算了算时间,竟也有五年之久了。“沈先奉之子竟懂得这许多,我记得他那时好像十七吧,这时间如白驹过隙,过得可真快,朕也快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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