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刑事犯罪科 - 分卷阅读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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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事,也是这件事,让富察尔济和段鸮一下子在意了起来。

    “所以您现在的意思,这处州府发生的红鞋女尸案乃是一桩……‘不可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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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回(中)

    所谓‘不可能犯罪’, 通常就是指那些从一般常人表象和逻辑意义上不可能发生的特殊犯罪行为。

    这个论述观点最早由京城的一位文人在世宗年时所著一书中提出。

    据中所记载。

    自唐宋时, 刑名立案之事开始专设官府管理之时, 所谓‘不可能犯罪’便由官差们通常定义为大致由世俗案件中的五种形式。

    一, 时间地点上的不可能发生, 如虚幻的半空中,过于狭小的密室。

    二,足迹消失, 造成不可能有人作案的假象。

    三,嫌疑人不可能作案, 多是有其他旁证证明这一点, 四,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五, 作案人不可能就此消失。

    这五点,是多数本朝刑名探案事件中常见的一点。

    许多一开始有其他旁证遮盖罪行的凶杀案中多有此类情形出现,但大多最后都是有其Jing准漏洞会被发现的。

    但在这次处州府发生的的红睡鞋女尸案上, 这所谓‘不可能犯罪’在这个凶手身上却是完美地做到了。

    “凶手在处州连杀四人, 难倒杀人时周围从来没有一点明显的关于此人身份的犯罪痕迹留下吗?”

    听到这儿, 段鸮便也主动问起了马自修。

    “没有, 根本一点就都找不到痕迹, 我们在那四具女子的尸体身上,还有案发现场多找了很久,却发现这个凶手从不留下脚印,手印,或者是关于自己的私人物品, 事后总将所有相关证据销毁的一干二净。”

    “那死者和凶手之间的详细关系可查过?”

    富察尔济也在一旁插话问了一句。

    可马自修闻言也是早已知道他们要这么问一般,无奈摇头地给了一句回答。

    “查过,可四个死者之间并无任何关系,是四个陌生人,死亡时间又各自相差一段时间,每每平息,凶手就又出来作案,那么也就排除了是因为利益瓜葛而导致的谋财害命,或是为情报复。”

    “……”

    “而且他犯案的时间多也很奇怪,因他躲在处州作案,该是本地人,处州府当地原有有一位老仵作帮忙做过第一次尸检,当时验出的第一次犯案时间大致是上月的中元节夜里,大约在荒鸡之时。”

    “可上月中元节那日,处州府历来就是有一个特别的风俗。”

    “那就是城门会在天黑时关上,由一名城门守卫站在顶上看管,不许任何人再在宵禁时分进入,以免,中间进出唯有两名值夜守卫交班之时,这个时间大约为半刻,可从城门走出,又逃出顶上守卫的视线却最快也需要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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