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了。
陆建国开始清理家里的地窖,这么多红薯吃不完,放在地窖里,免得冬天冻了。
李秀珍烀了一大锅红薯,热了点带回来的馒头,又做了个面条,把豆角茄子随意一拌,把饭菜端上了桌。
红薯皮儿薄薄的,趁热揭开,就露出了里面黄色的壤,还吐着热气,吃一口又面又甜。
陆冉冉吃了两大个,忽然想到:太可惜了,沈元铮没在,要是他在,肯定吃更多。
嗯,不能忘记合伙人,她偷偷出去,捡了十几个长得好没虫眼儿的红薯,放在了灵厨空间,又特意的放进了培养皿,相信经过培养皿培养的红薯会更加美味,回去之后可以给沈元铮蒸着吃啦!
陆冉冉兴冲冲的放好,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吃个红薯,想沈元铮那家伙做什么?那家伙再好,长成那样也让人讨厌啊!
陆冉冉摇摇头,不再多想,她回屋子的时候,陆建国正在和李秀珍说话:“大队长下午家里漏粉条儿,我想着咱们去看看,顺便订一点,到了冬天,大家都喜欢吃白菜炖粉条,过一两个月就入冬了,咱们饭店用得着。”
“大队长家漏粉条啊!”陆冉冉惊喜的说,“我也去看看”。
这里说的粉条就是红薯粉,红薯经过碾碎搅拌,再用吊浆布过滤,做成粉团暴晒,然后打成浆糊漏丝做成粉条。
村里人每到红薯收获的季节就会做,做出来可以送人,也可以卖,每到这种时候,总会有人来看热闹或者帮忙。
下午,陆建国带着陆冉冉去了陆洪军家,陆冉冉还带了礼物,她饭店自己做的烤鸡。
陆洪军正在院子里忙着,院子里烧着一口大锅,许多妇女在帮忙。
“冉冉,你来了,唉,有点热,你站旁边啊!”陆洪军闻到了烤鸡的香味,笑眯了眼。
陆建国也去帮忙了,陆冉冉一个小姑娘帮不上忙,就在旁边看着。
一缕缕细细的白色浆水到了锅里,成了一条条的粉条,粉条拿出来之后就晾在了院子了,等晒干了就可以收起来了。
等忙完了,陆建国和陆洪军抽烟聊了会儿。
“建国啊,他们说你家饭店比这院子还要大,是不是啊?”有人奇怪的问。
陆家坳的人都知道,陆建国一家人去县城开饭店了,饭店很大,比院子还要大。
大家羡慕的不得了。
他们去县城摆个摊都干不成,人家陆建国家都开了大饭店了,真能干。
人们围了过来,纷纷打听县城的事情。
陆建国本来就能言善道,喜欢吹吹牛聊聊天,可惜之前没什么可吹的,现在能聊的多了,他在人群中得意的高谈阔论。
人们惊叹不已。
杨大萍坐在一边,眼红的心窝疼。
她是过来帮忙的,但是特意在活儿快完的时候才来,既不用干什么活儿,还可以拿点粉条,听了陆建国的话,她忍不住了:“建国,建军是你哥哥,你去县城发财,也拉扯拉扯你哥,叫你哥一起去呗?”
“他去干啥?他会做饭啊还是会洗碗?”陆建国斜了杨大萍一眼。
“他是你哥,去了你还能让他做饭洗碗?”杨大萍不乐意了,“你可以让他给你管理管理饭店,收收钱什么的。”
“嘿!”陆建国气笑了,“我都得做饭洗碗,他去给我管理饭店?别闹了,人家小铮管饭店呢!”
陆建国之前就说了,他们陆家饭店是合伙开的,真正管理饭店的人是沈元铮,这么说就是免得眼红的村里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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