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灯,灯下映出两条暗淡的影子,其中一个瘦削的站在墙边,是人;一个肥胖的横卧于地,是狗。
商店里设施过于陈旧,这灯不仅能照出影子,还会动不动的坏掉。查拉一声,头顶上就不亮了,得架两层椅子站在上面举着老虎钳去修。
陆羽昭上次修电灯管,从椅子上摔下来伤到了腰,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没人管没人问,多少次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最后还是像野人一样活了下来,他得承认,人都是有点生命力的。
有时候,真的奇怪自己还能活着。
小商店位置偏僻,顾客稀少,连个名字都没有,大部分时间倒是清闲。陆羽昭负责站在柜台后面,拿仪器扫描条形码结账,或者看着溜进店里的小瘪三,注意别让他们偷东西。
一开始他不熟悉业务,被小偷偷了两三次,店主雷霆大发,发誓要将他开除。最终因为找不到更便宜的员工就此罢休,过两天从家里牵来一条大黄狗,让狗帮忙看店。
一人一狗看这么个小破店,总该可以放心了。店主想的挺美,不仅省了安装摄像探头的钱,还找到了天底下最便宜的劳动力。
便宜到什么程度呢?这土狗,喂口饭就行。这人,也是给口饭就行。
一开始从秦尧家出来,陆羽昭身上带了点钱,后来住了十天酒店,又住了十天宾馆,那钱就越来越少。眼看着露宿街头,他开始找工作。餐厅后厨、服务员、搬运工,这些工作全都做了一遍。放在之前,大概想破脑袋也想不到的,真正做了之后,却发现这点工作自己都做不好。餐厅后厨油腻高温的环境适应不了,搬运时肩膀上沉重的货物超出体力承受范围。服务员更是做的短暂,那店主当着所有员工的面训斥餐厅经理,问他怎么找个年纪这么大的人?
陆羽昭在旁边听得,脸色发白,眼睛都有些泛红了。他何曾让人这样嫌弃过——除了阿尧,阿尧那些话都可以不计较的,陌生人的话则击碎他的自尊心。
再找工作就小心谨慎了,全是又苦又累的活儿。后来在老街区租了间不足十平米的小屋,房东有家小商店,需要店员,陆羽昭就去上班了。
金小宝是这小店的常客,他才十六岁,已经辍学好久了。之前在店里偷东西,被陆羽昭抓住两回,都没把他交给警察,这小孩心里倒有些感激,再来不偷东西了,光是来这店里打发时间。
有的时候他会带些吃的,因为实在看陆大叔可怜,一天工作时间那么久,还要被老板压榨。他通常带街边小零食,馄饨,煎饺,茶叶蛋,烤玉米,还有他自己特别喜欢吃的麻辣烫。陆羽昭那么挑剔的胃口,现在连麻辣烫也能吃下去一点了。看他被辣得鼻间冒汗眼皮发红,金小宝会特别开心的大笑,有一种恶作剧心理。
当然大多时候他还是带些口味清淡的,小馄饨之类。至于店里的大黄狗,只有馒头吃。
这狗以前咬过金小宝,自从给了它吃的,它就变得特别温柔友善,再也没龇牙咧嘴做过凶相,所以金小宝对这小店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来了,他就猴儿一样窜到柜台前面,笑嘻嘻的打招呼,“大叔,今天生意怎么样啊?”
陆羽昭从柜台后面伸出头来,挺不好意思的说:“还好吧。”
他穿廉价低档的打折衣服,身处昏暗破旧的小商店内,无处不捉襟见肘,透露着寒酸,唯有气度依旧温文尔雅,像过去体验困苦生活的上层人士。既不习惯,又要努力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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