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不惯钟显声做正人君子,故意激他。她要告诉他,她和全香港男人都有一腿,看他还怎么装冷静?
果然,他的自持功亏一篑。
他捏住她的脖子,在警队常年锻炼的手臂肌肉骨气,宝珍的呼吸被一寸寸挤干。
“段宝珍,你别逼怒我。”
宝珍也不一开始就是个坏女人。
那是哪一年?忘了。宝珍和本港万千少女一样,在红磡为leslie流的眼泪足够填满整个维多利亚港。
她当年是好女孩,在圣保罗书院读书的,阿爸讲,她将来要为段家光宗耀祖。
她现在仍然是个好女人,虽然大学没读完,但是她给自己买钻戒。
怀宝珍只针对于钟显声。
她对钟显声的恨,毋庸置疑。
《》
钟显声是个高傲的男人。
抓贼时如此,做爱时如此。
他额头的碎头髮垂落,湿软地遮住冷硬的眉骨,才显几分温柔模样。
空气这般潮湿,他的身体却干燥冰凉。
他气质清隽,皮白唇红,不似一般的差佬,要么像教书先生,要么像在油水里浸润过。
钟家是本埠望族,祖父那一代下南洋淘金,父辈回港将家业继续发扬光大。
钟显声这个人是变态,段宝珍很清楚。
放弃浅水湾豪宅,住着隔音极差的公寓楼,你说他不是变态,或许他自己都觉得你傻。
忽然间,楼上邻居太太的高跟下哒哒作响,她同先生的争吵十分强烈。
宝珍竖着耳朵听他们的争吵。
在吵什么?
好像是先生在外麵包二奶。
宝珍的注意力全用在耳朵上,舔着钟显声性物的舌头显得漫不经心。紫红的东西上经脉跳凸,顽强地侵扰她手掌心。
钟显声亦在听楼上男女的争吵,他耳力好过宝珍,听清楚了,原来是男人是中文大学的老师,和他的学生拍拖,而那位踩着高跟鞋跳踢踏舞的女士,也不是他的老婆,只是他诸多红颜中的其中一位。
雨声息了,他们的争吵声渐弱下来。
钟显声握起宝珍一捧头髮,说:“楼上吵架都要挑天气。”
宝珍的注意力回到手中这根物体上,她不情愿,却要佯装快乐地含住,嘴巴被撑开,熟悉的咸涩占满喉咙。
宝珍的眼对着他胯下浓密的耻毛,她不喜欢那里,于是用手覆上,在他肌理韧顺的小腹抚摸。伪装爱意最简单,因为女人的本能是爱人。
她双颊时而下陷,时而鼓动,钟显声低头望去,只有她蓬松的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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