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3日·众人齐心协力救出吉赛尔,三人教会马车上修罗场(手交,足交,3p)1穿越者威瑟威瑟·瓦lun泰出生于一个没有农田的无产者家庭,他的父亲学了些铁匠的手艺,随后便跟随国教骑士团,作为国教骑士团的随从,给骑士们修理装备。在他们掳掠东诺曼帝国边境,并且嫁祸给罗曼王国根本不存在的所谓“国教”的时候,他的父亲在一次毫无人性的jiany掳掠后痛改前非,对着面前那名凄惨的少女伸出了手。维瑟的父亲算不上个好人,但也不算坏得彻底,至少他对这位少女还算得上负责,离开骑士团后的他把这位失去双亲的少女娶回了家乡,待她不错,一番复杂的相处后,逐渐麻木的少女也只得放下仇恨,投身于生活的柴米油盐中。威瑟从小就不是什么好苗子,jian诈狡猾好凶斗狠的性格更胜于他的父亲,这一点也是他被当地的领主选中的原因,一个嘴脸丑恶无比吝啬的骑士就像是一个存钱罐,需要的时候,平民开始不满的时候就砸开,让这位“骑士”“风光大葬”,这样矛盾也就烟消云散了。领主的算盘打得叮当响,赐给威瑟的那块子荒地也根本算不上什么正经封地,威瑟像是个护食的野猪,就算是其他骑士也别想进他的荒地一步,除非给过路费。只不过,这一切,从某个夜晚开始,就完全不一样了——威瑟走在新朗贝锡斯城的街道上,看着街上忙碌的行人,算不得熙熙攘攘,但又一片生机勃勃,不由得感叹,这边的世界和自己那边就是不一样。没有人感叹于这位曾经“恶名远扬”的“过路费”骑士从那小豆芽般的身形变成了如今接近两米的巨汉,而他那猥琐小人的老鼠脸也变成了所谓“东洋人”才有的黄种人面孔,他,现在的这个威瑟和罗穆、菲尼克斯、亨利那些人一样,来自于那边的世界,而那个吝啬至极的讨厌鬼,也成为了愿意以低税收让平民过来开荒的开明骑士。当然,“过路费骑士”的恶名并未传到这里,路上也没有多少人真的关注维瑟,他觉得这样也好,清闲自在。在来到这座城市并且受到了“戴全包头盔被抓”的教训后,威瑟把他的筒盔挂到了后背上,双手持握的举盾则放到了旅馆的房间中,只有一把短剑挎在腰间,他的链甲穿在身上,配上那壮硕的体型好像是一名即将征战沙场的将军。此时正值夏季,新朗贝锡斯城虽距离大海不远,总是有风为人们驱散炎热,却逃不过炎炎夏日的炙烤,穿着链甲和武装衣的威瑟在街上走了一会儿就感觉汗流浃背,口干舌燥,一头扎进了一个小酒馆,却撞见了一名同样和他一样壮硕的大汉。如果说威瑟作为现代人,依靠着充足的营养和锻炼长成了现在这副样子,体格壮硕,身强体壮,眼中有光,却难免透出一丝稚嫩和青涩。毕竟想让刚来这边没多久的威瑟和战场上下来的老兵一样成熟而麻木是不可能的。那么眼前的男人就是从战火中淬炼出来的Jing英,只不过一切在战场上曾经表现出来的勇敢、愤怒、疯狂、杀意、暴虐都收敛了起来,被一身洁白的长袍所遮掩,只剩下虔诚、谦逊和慈眉善目,但我保证,你绝对不想惹他,尤其是看到他那把一米七八的双手大剑后。“你是——托马斯修士对吧,”威瑟思考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托马斯修士的名字,当时他被捎带着带回城里的时候见到过这位修士,而这位修士的体格和气质也让他记忆犹新,威瑟根本感觉不出这位比他还高的修士对他有任何的恶意和戒心,便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糖,“要来块糖吗?我们那边做的,味道不错。”托马斯笑着拒绝了,“威瑟骑士,多谢你的好意,但我和你一样,只是来喝一杯酒解解渴,我本人对甜味并不感兴趣,更别说我接触过铅糖。当然,如果你一定要我收下的话,这块糖我可以带给教会附近的那些孩子们,我想他们会喜欢你的礼物,而我也无意揣度你的本心。”威瑟摸了摸下巴,先接过了服务员递来的酒和托马斯修士碰了下杯,“敬你,敬爱的修士。首先,我当然得感谢你,你们在那个时候救下了我,这些糖仅仅是给你的回礼,而且你说的对,我想我更应该把这些麦芽糖分给孩子们。最后,还请你放心,这些麦芽糖和那些东西不一样,我保证。”托马斯的眼中有些许的好奇,但并不多,他接过装着麦芽糖的小包,表达感谢后便继续跟维瑟喝酒,“威瑟·瓦lun泰,我听过你的名声,但不得不说,百闻不如一见,你并不像那些人所说的那般糟糕。”“都是过去的事了!”威瑟高举酒杯,“敬指引我们的主,还有路希娜神甫,她是个好姑娘。”“也是个好领导,圣教骑士团建立后,她真是忙上加忙,这次我就是出来帮她办点事。来,敬路希娜大团长!”两人碰杯后各自喝酒。几杯酒下肚,两人的眉目都慢慢舒展开来,“威瑟骑士,你从奥利佛那边赶过来,又在路上那样遭罪,是为了这次的比武大会吧。”“是啊,托马斯修士,我听说今年这里会有一场比武大赛,我来这里是为了和高手切磋,呃…其实也指望能赢个奖品,哪怕进前十几名的奖品也行。”托马斯笑了笑,“那得看谁准备奖品了,工商联合会那边可抠门得不行,只有每场比赛的、印章和证明文件来一趟教堂就行了,不论是找黎明修士会的修士还是路希娜神甫都可以,证明你的身份后签字盖章,你就可以以一神教骑士的身份参加比武大会了。至于能不能在压轴的守城战中作为圣教军的一员出战,那就要看你的实力了。”威瑟有些激动地点了点头,“谢谢了,不过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之前我也听说过托马斯修士你的名声,你在从军时期大杀四方的战绩一个比一个传奇。而如你所见,我在被打劫时,面对劫匪甚至没有反抗的能力,自从那次之后我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实力不够,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修士你可以教我几招,我真的很想参加最后的守城战。”托马斯摸了摸下巴,“没问题,但是——这样吧,你先去拿你的装备,然后去城北的那片平地······算了,那块地的血还没清干净。去城东吧,那边也有块不错的平地,而且那边人家的豆子汤很好喝,非常适合运动后来上一碗。”“那一会儿见,我很快就会过来,谢谢你了。”威瑟点头致谢后朝着柜台的方向挥手,“喂,老板,结账!这位?这位先生的酒钱我请了,一起算!”托马斯还没开口推辞,威瑟就转过头来举手示意他不必推辞,“我亲爱的托马斯修士,我想你就别推辞了,城东见!”“好的,”托马斯点了点头,不再想着推辞,“城东见!”2菲尼克斯的春天(亨利语)菲尼克斯来到这边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之久,作为外来者中经验最多的“老炮儿”,菲尼克斯和边境村的居民们私交甚好,依靠着他来到这里后得到的圣光魔法和他本身自带的现代知识,他得到了许多人的拥护,虽然没有露娜、路希娜她们那般的耀眼和优秀,却也能够承担起边境村村长的这么一个职位。尽管他自己也知道,光靠他自己一个人啥也不是,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甚至单单是管理村民就需要拜托身为军官的亚兰蒙德。或许和罗穆在新朗贝锡斯城的那些经历比起来,菲尼克斯的所作所为不值得去详细地说道,但他确实是在兢兢业业地做事。踏踏实实地把边境村的那点子烂事给摆平。首先肯定就是死去的米lun和没死的盾卫,那些腐败的教会人士虽然和菲尼克斯是同僚,却Jing通背后捅刀,暗算离开的罗穆无果后,和罗穆同一战线的菲尼克斯自然就成了他们的目标。在被暗算、绑架、打闷棍等等事情上,菲尼克斯和亚兰蒙德都有过不少这样的经历,但比起身为军官的亚兰蒙德,菲尼克斯那小身板明显就是个软柿子。不得不说,多亏了他们,菲尼克斯的身板明显地硬朗了起来,身上也从之前毫无防备的长袍变成了带着头盔和软甲的战袍,尤其在后脑勺上垫了一层厚厚的内衬。对于盾卫和那些用教会事务遮掩自己流氓本性的畜生,菲尼克斯和亚兰蒙德用称不上正大光明的办法抓了个七七八八,逼问、威胁、监禁、持续恐吓,在这个小小的边境村中有的是jian诈下作之人,那些上得了台面的东西不是给他们准备的,更何况这里还是光明的中世纪中光明的边境地区。突然某天某人失踪了也很正常的不是?当然,两方的勾心斗角都没有被某个天真烂漫的女性所知,某个被称为“圣女”的贵族女性从远处的首都来到这里,只为竭尽所能去达成自己所梦想的那个目标,却根本和那些成天被剥削的底层人民没有半个铜币的关系。正义、向善、神圣、主和圣徒是她嘴里不变的口号,但她从未知道她手下的这些人打着她的旗号让多少人吃不了饱饭。同样是贵族出身,皈依一神教,成为一方的宗教领袖,她和路希娜差远了。“圣女”的存在是菲尼克斯跨不过的坎儿,毕竟是他的上司,有这种脑子不太正常的上司在,很多明明是对的的事情都要偷偷来,直到一封书信从新朗贝锡斯城送来——是路希娜的书信。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这些贵族的关系还有一神教内的等级制度了。路希娜和“圣女”都是宗教官僚系统中的教士,先不说这两个人同属贵族,路希娜的人脉再加上露娜的人脉想认识她和她的家族一点都不难,单是在宗教系统中身为高级教士的路希娜就要大初出茅庐的“圣女”好几头。就算是某个异想天开的“理想主义者”,也总是要在现实面前低头的。随着圣教骑士团的成立,黎明修士会不仅仅只负责路希娜的护卫工作,也开始承接一些商队的武装护卫邀请,某支商队到了边境村后,黎明修士会的成员——诺亚和卡尔留在了边境村,负责在塞米边境村建立圣教骑士团的支部,美其名曰“加强教会对村庄的管理力度,统一村庄中教会的管理架构”,总之,“圣女”被架空了,实权落到了菲尼克斯和诺亚的手上。盾卫他们自然颇有微词,也打算做些什么来阻挠菲尼克斯,但黎明修士会的名声和能力就算是他们这些边境地区的地头蛇都有所耳闻,十分忌惮,曾经比他们恶毒、血腥数倍的流氓都屈膝在路希娜面前,承诺皈依一神教,加入黎明修士会,更别说还有征战沙场杀人无数的老兵、认钱为亲毫无底线的佣兵等等,他们最后都穿上了白袍,宣誓一生追随路希娜。有了这些人的帮助,再加上菲尼克斯自已这一年对于村子里人际关系的经营和各种各样的准备,菲尼克斯、亚兰蒙德和诺亚等人得到了某个确切的重要的消息,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突袭了盾卫手下的住处,人赃俱获,证实了盾卫他们走私人口、粮食、武器、盔甲的重罪,并且在是哪里来的?”菲尼克斯的熊口牢牢地别着枚徽章,看那样子,还挺新的。木质的徽章下面连着一卷写着祷文的羊皮纸,看上去做工相当不错。“是我的——上司送我的。”“路希娜?”“哈哈,”面对聪慧的吉赛尔,菲尼克斯打了个哈哈,“请不要多想,我们继续吧。”两人继续讨论起来,却没有注意到他们正在走出上城区,进入下城区。毕竟这两人在这边都属于人生地不1的类型。吉赛尔的仆人在一旁跟着,却也因为倾心旁听两人的讨论而未能发现危险正在靠近。吉赛尔的性格是公认的我行我素,她对打打杀杀、死亡、战争等等嗤之以鼻,对艺术的崇尚和对生活细节的注重让她看到那些穿在外面的盔甲就会皱起眉头,更别说父亲安排给她的保镖了,这位跟随她的仆人虽然也兼顾保镖的职责,却也为了迎合吉赛尔的好恶而只在衣服下面穿了层薄薄的布甲。结果就是,当他们几个进入下城区,路过某个路边小巷的时候,变故发生了——几个流氓冲了出来,打了几人一个措手不及,菲尼克斯下意识地用右手把吉赛尔拉到了自己身后,左手手指上戴着的银戒指因为主人的过度惊吓而触发了提前预备好的闪光魔法,戒指爆发出耀眼的光芒。虽然现在是白天,效果并不算好,却也让前面的流氓愣了下神,下意识地举起了手想要遮挡。菲尼克斯的大脑用了近两秒才跟上事态的发展,跑!跟罗穆等人相比确实手无缚鸡之力的他有着非常清晰的自我定位,再说了,身后还有亨利他们不是吗?他拽着吉赛尔就要往后跑,却没想到流氓中冲出来了一个Jing瘦的蒙面男人,对着他的腰子就是一记飞踹。看着瘦弱的男人却有着不输壮汉们的力量,就算菲尼克斯下意识地伸手去挡也被这结结实实的一脚踹得向前飞去,摔了个狗吃屎不说,几根肋骨连带着左手的手骨都变了形,轻则脱臼重则骨折。要不是想着身边还有个吉赛尔要保护,体质一般的菲尼克斯还真可能就这样昏死过去。吉赛尔立刻拔出腰间暗藏的匕首,并非是要去伤害那些歹徒,却是直接刺向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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