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都清楚,像今天这样、出门前还要挑衣服的日子,未来可不多见了。如果一对情侣,男友对女友说你很适合穿某某类型的服装,结果女友以后都再也穿不着了,那还不怕吵起来吗?
所以尔领韵那句话的含意,也包含了你就算穿的破烂一点我也不会介意。
不过在服饰的颜色上,两人倒是有些心得。
「以后衣服都尽量挑亮一点的颜色吧!」
「说的也是,以前是选择不多,现在能挑应该挑亮一点的,才好跟丧尸做区隔。」
虽然被人穿在身上的衣服会变脏、会褪色也会破损,但跟丧尸穿着到处游走、日晒雨淋,那衣服还是有明显的差别。
如果身上颜色穿亮一点,平时在多注意整洁,即使沾上了一些污渍,他人从远处看,还是能清楚分辨出你就是人类。
尔领韵:「但有点可惜,我觉得你穿深色的衣服也不错,因为你皮肤满白的。」
余咏:「大概是因为我染髮的缘故,你才会觉得我身上的颜色都满亮的。不过再过几个月,我头髮也会退色了。」他一重生回来时,才想起自己有将头髮染成亚麻棕色。在前世,为了方便打理,还有因为头髮被火烧过的缘故,他干脆将髮型理成了寸头。
尔领韵:「有需要去找染髮剂吗?」
余咏:「应该不用吧?」他不想在末世显摆自己的生活品质比较好。
虽然两人在服饰店内看了一阵子,但出店门时却什么衣服也没拿。
除了拿着大包小包不好杀丧尸外,他们这一趟出门的目的也是为了难得的约会。想收集物资的话可以找改天再来好好地一次收集,不需要急于一时。
走过放游戏机台和夹娃娃机的游戏店,尔领韵和余咏也进去晃了一下。看着夹娃娃机里放着的小吊饰,总觉得有些怀念。以前他们可能会想弄些吊饰挂在背包或手机上,末世后就再也没有这种念头,从此与这些小东西绝缘了。
看到店内还有投篮机,让尔领韵拿起篮球有些爱不释手。但想到现在不适合带着体积这么大的东西到处走,他最后还是忍痛割爱了。不过余咏告诉他,要拿的话,之后愿意陪他去商场找一颗新的,也是尔领韵愿意这么快放手的原因。
之后还经过了卖玩偶的店铺。尔领韵强制塞了一隻超大隻的泰迪熊到了余咏怀中。
让余咏好奇地问:「你喜欢这个?」
尔领韵答:「不,我只是想看你拿着。总觉得会很可爱。」
顿时让余咏的脸有些发红。
不过他既然被调戏了,也想反击回去。
余咏将脸靠在玩偶上,说:「那以后我就抱着它睡觉,不抱你了。」
下一秒,他手中的熊娃娃立刻被尔领韵抢了过去。
当尔领韵夺过娃娃后,才意识到自己被摆了一道。
因为他除了前天那一次,平时根本没有抱着余咏睡过觉啊!一时间,脸变得比余咏还要红。
最后,两人还是将娃娃摆回了原位。但余咏又另外拿了一隻巴掌大的小熊放进了背包,说是要当他们出来玩的纪念。
这时,也才让尔领韵想到,他心里一直觉得缺少了某个行程,到底是什么。
接着,余咏开始感觉到尔领韵好像带着他到处瞎逛,几乎很多店面只是看过一眼,就又晃去了下一家。
直到到了一家精品店的橱窗前,才终于让尔领韵停下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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