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人千里随军[七零] - 第54章 录音笔 九千字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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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里还能看出,她刚带着孩子来京城找李家福随军时的愁苦?

    “我做了洋芋粑和酸汤鱼,还有糯米饭,咱们今晚可以少弄一点菜。”林喜春来也不是打的空手,而是拎着一个竹编的食盒。

    东西都是刚做好的,还冒着热气儿呢。

    沈意棠听说有糯米饭,瞬间双眼放光:“嫂子,你们老家的糯米饭可好吃了。没想到来了北方随军,还能吃到你老家的糯米饭呢。”

    沈意棠穿书前也爱吃糯米饭,每次去夜市的时候,都会买一份糯米饭来吃。

    但是吃了林喜春做的糯米饭才发现,夜市上的糯米饭,根本比不上林喜春的手艺。

    蒸熟的糯米是用猪油炒过的,里面放了林喜春自己做的脆哨和酸萝卜,还有油辣椒。

    捏成一个小团,拿在手里吃十分方便。

    沈国庆和龙凤胎还有李英姐弟,每人都洗了手,捧着一团糯米饭在那儿吃。

    当吃到里面还有咸蛋黄的时候,杨建军率先叫起来:“这日子过的也太好了,我喜欢过年,过年可以吃好多好吃的。”

    “要是每天都过年就好了。”三妹很快吃完了一团糯米饭,又找林喜春拿了一个,和小伙伴一起蹲在客厅里吃。

    “要是天天都过年,咱们也不上这么好吃的东西。”李英说:“这都是我妈攒的肉票,里面的脆哨是我妈去供销社割的猪肉,煎出来的。”

    “咱们一口咬下去,吃的全是肉票啊。”李英忍不住感叹道。

    从前在老家的时候,家里的钱粮都是死去的奶奶在管着。

    他们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回肉,来了部队多好啊,他们不仅搬了新家,还吃了好几回肉了。

    最幸福的是妈妈有工作了,每个月的工资全都是她妈自己拿着。

    也正因为这样,李英才知道,原来他们家的生活也能过得这么好。不说顿顿吃肉,至少他们家是能吃饱饭。

    不像以前在农村老家,她和她妈天天下地干活挣工分,连红薯都吃不饱。

    “妈,咱们这辈子都留在部队,不回老家了。”李英说完,想起沈国庆说文盲要被社会淘汰掉,赶紧补了一句:“我会好好读书,以后争取找个好工作,孝敬你。”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李英是这几个孩子中年纪最大的,也是最懂事的。

    李铁蛋听姐姐这样说,也捧着糯米饭点头:“我也好好读书,孝敬妈。”

    “行,你们好好读书,妈挣钱供你们读书。”林喜春看孩子爱读书,心里也高兴。

    来了部队才知道,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就算干工作,也比没文化的更轻松,工资还拿得高。

    只要两个孩子肯读书,她咋说也要供出两个大学生来。

    他们家的成分这么好,工农兵大学肯定会收她家的孩子。

    还是伟人好啊,停了高考。

    就是为了给穷人家的孩子一个读书的机会。要不然高考继续,不招收工农兵大学的话。

    像他们这种穷人家的孩子,哪里有机会读书啊?

    毕竟这个年代,普通人连吃饱饭都困难,哪里有钱供孩子读书。

    工农兵大学多好啊,宁愿要贫下中农的草,也不要资本家的苗。

    否则穷人家的孩子,哪里竞争得过资本家?

    像林喜春这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其实并不怕这个时代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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