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性的问题,我要说一句话,同性性行为不等于同性恋,我希望大家都能够明白这一点,这点很重要,可以避免你们产生一种可以掰弯直男直女的想法,人家也许可以和你们发生关系,但不代表他们是同性恋。
这虽然也有点扯远了,但我是为了解释一个问题,直男会不会强奸男同性恋?答案是会的,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关注过一个很有名的男同性恋博主,我长期关注那个博主,他上面有很多有趣的事情,其中很多是关于性侵的,他微博大号ID叫淋语专业八级,一般人管他叫淋姐,他三观很端正,我很喜欢他,他从来不对强奸受害者有任何有罪论,他都是鼓励报警或者鼓励对方去看心理医生,并且坚信对方并没有任何过错。
我在他那里看到过一条投稿,有一个小0,因为性取向暴露,而受到同学的霸凌,并且有一次差点受到直男同学的强奸,因为对方不会男性性行为,他因此才勉强逃过一劫。
最后我希望你们明白几点,首次,强奸这种行为普遍存在于各种性取向之中,所以不能因为对方是同性,或者感觉对方比较弱小就放松警惕,其次,只要是对方不同意的情况,哪怕对方是你的伴侣,你都不能强迫对方发生性关系,任何非自愿的性关系,那都是强奸,我以前在搜集素材的时候,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说,因为对方是自己的伴侣,所以对方强迫自己发生关系的时候,出于各种原因,只能被迫的接受,他们无一例外说,那种情况非常痛苦,感觉自己是被强奸,没错,他们就是被强奸。
最后,受害者有罪论是一种垃圾言论,我个人认为,相信这套言论的人,和强奸犯区别不大,都是一些人型垃圾,我像痛恨强奸犯一样,痛恨着这些人,如果世界上存在《死亡笔记》的话,我觉得他们的名字,真应该出现在上面。
也许你们会觉得我极端,但我希望你们明白一点,在所有犯罪中,强奸犯的再次犯罪几率,算是相当高的水平,说白了这些垃圾永远都不会学好,所以他们不值得同情,也不值得相信,就是一群长得像人的畜生,不对,不可以把他们称为畜生,鲁迅先生就曾经说过有些人类还不如畜生,畜生至少还会求偶,如果对方不同意就算了,而人类呢?对方不同意还会搞强奸,真是一种连畜生都不如的生物。
说实话,这一篇完全是我的放飞自我,如果你们不喜欢的话,可以跳过看,我在很早之前就说过,我会在101里尽量,挑战各种内容和风格,所以如果你们遇到不喜欢的,完全可以跳过去,不要把这些不喜欢的,当成我全部的水平,这样对我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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